民间(mínjiān)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大家(dàjiā)知道,提出诉讼的话是要交诉讼费的。而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按规定也是须要缴纳诉讼费用。假如说,提出诉讼的人缴纳了诉讼费用,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依照本方法第九条规定须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觉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须要接着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缘由消退,复原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其次审人民法院确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其次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其次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方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诉讼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担当的除外。
局部胜诉、局部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详细状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其次审人民法院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确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方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方法其次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依据诉讼费用负担原那么重新确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变更或者撤销详细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削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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