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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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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室管理办法
本实验室的人员。本实验室的主任是庞春颖老师,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管理、科研、教学各方面的领导组织工作。负责本实验室实验技术和常务管理的是徐国忠老师。
本实验室服务对象。本系师、生可依照《长春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计划表》(该表于上学期期末由系实验室制定并交校教务处备案)中的约定按时到实验室开展实验。
外系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必须向本实验室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实验申请表》),申请应由申请人所在系主任签字,本实验室主任签字许可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实验室提供的仪器设备的磨损、物品的消耗费用和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备的计划、管理、使用必须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长春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设备损失按《长春理工大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论处。
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原则上只能在本实验室内使用。设备因公暂时性移出实验室属因公借出,任何人员因公借出设备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允许并填写《实验室设备借出登记表》方可借出。
本实验室的物品。物品的管理必须遵照《长春理工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实验结束后,实验主讲教师应检查仪器设备和物品的数量和状况,确定无异常后,关闭电源。最后通知管理员后方可离开。
注:《长春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计划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长春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长春理工大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长春理工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以上文件均有成文,必要可查阅“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文件汇编”。《实验室设备借出登记表》《实验申请表》为我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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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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