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商标及商标法概述一、商标的概念二、商标的功能三、商标的种类四、商标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一、商标的概念(一)商标的概念?《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5条: 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 均应能够构成商标。这类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形要素, 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组合, 均应能够作为商标获得注册。?《欧共体商标条例》第2条: 商标是由任何一种能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并可以用书面形式表示的符号,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形、字母、数字、商品或其包装的外形所组成的标记。我国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 (1 1)使用主体)使用主体(2)目的(3)本质(4)构成要素(二)商标与其他标记的联系与区别 1、商标与商号?联系; ?区别; ?识别对象; ?数量; 2、商标与地理标记?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识别对象; ?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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