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新老规范的比较
第一页,共三十一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共三十一页。
4、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应计算全面积;,应计算1/2面积。
二、新规范内容介绍
第十二页,共三十一页。
5、(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6、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7、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新规范内容介绍
第十三页,共三十一页。
8、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应计算全面积;,应计算1/2面积。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9、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二、新规范内容介绍
第十四页,共三十一页。
10、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二、新规范内容介绍
第十五页,共三十一页。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1个方面:
,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三、新老规范比较
第十六页,共三十一页。
新规范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应计算全面积;,应计算1/2面积。
、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第十七页,共三十一页。
新规范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第十八页,共三十一页。
新规范3.0.12 落地橱窗、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应计算全面积;,应计算1/2面积。
新规范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第十九页,共三十一页。
、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第二十页,共三十一页。
新规范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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