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认识与谬误-在裁判的目的与方法之间(3).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2
认识与谬误-在裁判的目的与方法之间(3)
基于上述,可以说,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存在,首要是要通过熟悉开头,在逐步熟悉世界的基础上如何去适应世界。熟悉的目的在于发觉真实。为了发觉真实实在的客观世界,人类不断克服和超越自己,不断2
认识与谬误-在裁判的目的与方法之间(3)
基于上述,可以说,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存在,首要是要通过熟悉开头,在逐步熟悉世界的基础上如何去适应世界。熟悉的目的在于发觉真实。为了发觉真实实在的客观世界,人类不断克服和超越自己,不断务挖掘自身的潜力,使得人类对世界的熟悉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因而,科学熟悉方式的形成,对于人类熟悉客观世界供应了重要的条件。
裁判是人类针对特别的社会事物(纠纷)采纳的法律处理方式。裁判必需基于案件真实进行,且案件真实应当是客观的,即必需是现实中发生的事实。鉴于社会的简单性和案件自身的简单性,遵循严格的程序、适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裁判就成为近现代裁判的重要内容。那么,架构严格的裁判程序与发觉案件真实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呢?
二、熟悉的目的与方法
(一)真实与真理
科学熟悉的目的是什么?近现代以来的哲学家和科学家基本上都把科学熟悉的目的界定为发觉真理,而不是“真实”。[15]由此看来,在真理和真实之间势必存在差异。那么这种差异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依据前面的引述,真实是对真理所作的最初级的规定。可见,真实本身并非真理。真理与真实的差异在于:
从熟悉的阶段来说,真实只能是人类熟悉过程中关于真理的最初级规定,或者说是最初步的熟悉的结果;而真理则是经过人类科学思维之后通过很多的检验加以证明的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因此可以说,对于初步的真实,必需经过人类运用才智、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揭开事物本身的隐秘,并“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16]至于什么是总和及关系?学者李小兵解释道:所谓总和,并非是指个别的、相对的正确熟悉的机械相加,而应当理解成真实、真、本真的统一的三意义说;所谓关系,也并非仅指肯定真理与相对真理之间的外在联系,而是:真理的内在关系在于由真实(客观确定性的追求)→真(主观确定性的追求)→本真(主客观统一的实践与价值生活)的辩证联系(规律)和进展演化(历史)。[17]概言之,真理就是人们熟悉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进展演化。而真实不过是追求事物的客观确定性的结果,它离本真仍旧有相当的距离。
2
从熟悉的目的来说,真实是达到真理的一个桥梁、一个阶段,而真理是熟悉的最终目的和依归。确定真实的存在,对于人类的熟悉来说,仅仅是一个初步的阶段,但是假如没有经过主观的努力,没有经过经得起考验和检验的科学试验、社会观看和思维,人类的熟悉未必能够达到熟悉的目的。为了达致熟悉的目的,

认识与谬误-在裁判的目的与方法之间(3)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麒麟才子
  • 文件大小17 KB
  • 时间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