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试论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的可罚性(2)刑法.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
试论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的可罚性(2)刑法
关于检察机关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的批复(1990年)中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察的***、***等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1
试论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的可罚性(2)刑法
关于检察机关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经济犯罪案件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的批复(1990年)中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察的***、***等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后,被告人死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撤消案件,但应根据刑法第六十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罪***罪的补充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挪用的公共财物一律追缴,***财物及其他违法所得一律没收。最高检察院的这一批复是对刑法的详细适用,所针对的是检察院自侦案件,明确了蕴含于刑法60条立法精神之中,但未详细表述的适用范围,依据法律授权,最高检察院也最高法院同样拥有司法解释权,该批复所涉及的刑法第60条处的位置是刑法的总则部分,其所针对的是全部的犯罪行为,而非某一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我们不能因最高检察院批复只指明经济犯罪案件,而其他犯罪案件不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一批复所涉及到的是被告人死亡的状况,我们在上面引用的新旧刑事诉讼法中已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状况等同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状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一批复完全可以适用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状况,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准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三、对被害人的救济。被害人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法律救济手段,包括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患病的物质损失所进行的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患病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法》第36条也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患病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赐予刑事惩罚外,并应依据状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无论国家、集体还是公民个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遭到犯罪行为侵害并造成物质损失的,均可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由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时一并处理。该项制度对于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不受侵害,便利诉讼参加人参加诉讼,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投人,提高办案效率,正确、准时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依附性。所谓独立性是指其作为民事诉讼独立于其所依附的刑事诉讼的一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涉及对犯罪追溯的问题,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是分开审理的。前者主要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是同一审判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
所谓依附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需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即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假如选择附带民事诉讼,其诉权的行使必需以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中为条件,即附

试论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行为的可罚性(2)刑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麒麟才子
  • 文件大小17 KB
  • 时间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