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送审 明细表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3)工程竣工图
工程结算送审 明细表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3)工程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图纸会审纪录;
(6)设计变更单;
(7)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技术联系单);
(8)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9)会议纪要;
(10)现场签证单;
(11)材料设备单价,清单未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
(12)甲指材料定价确认单(或三方合同);
(13)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4)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资料;
(15)竣工结算交接单;
(16)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每项工程的结算书编制要求:竣工图为依据编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签证变更的报价需要标明对应的编号。要求用电脑软件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表)。对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重新套价的必须提供套价电子盘。
,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
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 并要
求由监理公司和工程部经理确认签字盖章。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包括签证单的结算,要求按栋号及专业分别报送)及电子盘;
(2)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3)工程竣工图;(按栋号及专业分别列出)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图纸会审纪录;
(6)设计变更单;
(7)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技术联系单);
(8
工程结算送审 明细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