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宅基地及房屋转移的不动产登记.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2016年 11月
理 论空间 Theory
目前,《细则》总体上对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秉持克制立场,将转移
登记限定在依法继承、分家析产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三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法 化。 但 是, 前述 规 定 所 秉 持 的克 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
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细则》 )作 制立场还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需 理。”原国家土地管理 局《确定 土地
出的规定有特别值得肯定之处:认可 要具体解析和加以改进。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 干 规定》第 49
了前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权与生 条 规 定:“ 接 受转 让、 购买房屋取得
存权的双重属性的理论,与我国现行 依法继承 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
土地管 理制度 对宅基地使用权流 转 宅 基 地 上 的房屋 所有 权被 当作 过 当地 政 府 规 定 标准, 按照有关 规
遗 产 继 承 是 毫 无 疑 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
义 的。 即 便 后 文 论 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
及 的 主 张 继 承 人 没 屋取得的宅 基 地, 可 确定 集 体土 地
有 直 接 继 承 宅 基 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据前述规定似
使用权的主体资格, 乎可推断出:对因继承而发生的宅基

宅基地及房屋转移的不动产登记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毒药 Posion
  • 文件大小239 KB
  • 时间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