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数字时代新闻照片的真实性
摘要 本文从数字技术的角度对新闻照片的真实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数字时代 新闻照片 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 A
On the Objectivit职业道德准则》强调,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如果所有新闻工作者都能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把维护新闻事件的真实性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加以操守,那么,“周老虎”之类的假新闻就难以大行其道了。值得高兴的是2008年4月26日,在浙江兰溪长乐古村,来自浙江省20多家主要媒体的近30位摄影记者代表在“新闻摄影真实性原则自律公约”上签名承诺:新闻照片决不作假。但愿这一承诺落实在每个摄影记者的行动上,成为每个摄影工作者的座右铭和自觉行为。
二、规范新闻照片修改内容
以前对新闻摄影照片的修改加工是一项较为专业的技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数字技术兴起以后,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新闻摄影照片的修改加工对已经掌握有关应用技术软件的人们来说,已经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情。以至有的人忘记了新闻摄影真实性的基本要求,在照片上随意添加、删减景物。 “广场鸽”作者在公开道歉时回忆2004年2月19日PS照片的经过:“看到画面左侧天空比较空,为了让照片看上去更完美,就用photoshop软件把右侧那只鸽子复制到左边来了。” “有一些新闻摄影界的同行也有把图片上的电线、烟囱、风筝抹掉,有的在天空中复制烟花等场景,我当时就认为只要不违背新闻事件的真实性,这种修饰无伤大雅。”“那是我第一次‘做’图,也是唯一的一次,当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对新闻照片进行技术修改,一直都是存在并被认可的。只是这种技术性的修改编辑是有原则的。技术修改不能改变被拍摄对象的性状、风貌,不能主观地引导受众的观感。
在数字技术兴起初期,美联社曾就数字时代新闻照片的传输和编辑准则发表声明,向外界同时也对其摄影记者及照片编辑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对照片的影调、部分部位进行加减光处理或适当的剪裁,但照片内容绝对不能有丝毫改动或者蓄意篡改,照片的修描也只限于修补划痕或灰尘。《夏洛特观察家报》要求所有数码照片的原始数据必须保存,对照片的处理仅限于行业过去一贯认可的手法,加减光处理,不能对新闻现场的色彩作改动,包括照片的色彩密度和饱和度,照片中的背景不能被抹掉,或者被过分加重等。
这些针对数字技术时代对照片后期处理的制度性规定,虽然是内部的、不很系统完善的,但它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得利用数字技术对新闻照片进行编辑的行为有章可循,有利于对新闻照片的技术处理进行规范和把关,也有利于新闻照片真实性原则的坚守。
随着数字技术在新闻摄影中的普遍运用,作为行业管理者,新闻摄影自治组织和有关管理机关责无旁贷,应当尽早就数字技术时代新闻照片的编辑修改规则制定具体而明确的严格规定,明确哪些是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使新闻摄影在运用数字技术修改新闻照片方面有章可循,并且这种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是通用的。
三、完善新闻摄影评价标准
新闻摄影是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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