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13商品检验
国际贸易实务
第六章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1) 复验: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有复验权。复验期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2)复验机构、复验地点均应在合ph13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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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1) 复验: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有复验权。复验期限的长短,应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2)复验机构、复验地点均应在合同中规定。
此方法较为常见
(二) 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2)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四)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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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用于大宗货物交易
四、检验证书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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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不迟于提单日期
货物与合同相符的依据
海关放行依据
办理货款结算依据
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检验证书实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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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产地检验证书
其它检验证书
五、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一)检验标准和方法
标准:与贸易相关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以及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方法:由我国检验机构决定,一般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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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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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3.1低于2,按2办理
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准。
(三)我国商检的检验程序
1、出口商品检验程序(四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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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报验
抽样
检验
签证或发行
2、进口商品的检验程序:
登记与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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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检验和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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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装船前检验
又叫“进口货物全面监管计划”(CISS),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防止外汇流失,确保国家关税收入,以其政府首脑颁布法令的形式,指定国际公证检验机构对进口货物在装运前实施进行强制性检验、价格比较以及海关税则分类的进口综合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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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商品检验、价格比较、合法性审查、海关资料的核查
二、证书
清洁报告书
不可议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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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
四、基本程序
出口公司
进口公司
SGS机构
装运港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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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分析:
巴基斯坦来证规定要求受益人提交“由SGS检验证书”,办理手续如下:
出口公司
进口公司
SGS机构
装运港代理
(1)
(2)
(3)
(4)
(5)
(1) 传真P/I
(2) 申请SGS NO.
(3) 授权检验
(4)安排检验
(5)配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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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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