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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docx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5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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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编制:
实施:
目 录
目的⋯⋯⋯⋯⋯⋯⋯⋯⋯⋯⋯⋯⋯⋯⋯⋯⋯⋯⋯⋯⋯⋯⋯⋯⋯⋯4
范 ⋯⋯⋯⋯⋯⋯⋯⋯⋯⋯⋯⋯⋯⋯⋯⋯⋯⋯⋯⋯⋯⋯⋯⋯⋯⋯4
3 次示值的平均值( mm); L ——滑板
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 (m)。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
过± 。 左(右)台分别标定。
选 ( 点) 停止状态,结束核查工作。
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 6 个月。
车速表检验台期间核查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909-2009 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
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不大于± 。 零点漂移: 15min 内不大于± 0. 5km/h。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 60km/h 以上± %(2000r/min 以上)。(电子
计数)
核查方法:
将汽车驱动轮安置在车速台滚筒上,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计
算机进入软件标定界面,选中“车速”,点击“标定”,就进入车
速标定界面。选中“标定状态”,点击“清零”,由汽车驱动车速
台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车速台示值分别约为 40km/h 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 (转速) 。重复测量 3 次,按下面公式计算各点每次示值误差 :
δ=(V/Vo-1)100%
式中: δ——车速台示值误差; V ——车速台示值( km/h); V o——测速仪测量速度值( km/h)。
δ=(V·105/6 πDn-1)100%
式中: n——转速仪测量转速值( r/min );D——车速台主滚筒标称外径( mm)。
将各点 3 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以平均值作为该点核查值,应符合不超过± 3%的要求。
核查周期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周期一般为 6 个月。
轴(轮)重仪期间核查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014-2006 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 GB/T -2001 轴(轮)重仪检定技术
条件
核查项目及要求:
空载变动性:不大于 %Max。 零点漂移: 30min 内不大于 %
Max。
示值误差:当测量值不大于 10%():± %( ),测量
值大于 10%():± 2%。
重复性误差:不大于该秤量点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示值间差:不大于该秤量点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核查用仪器设备:
用砝码核查的。一组轴 (轮)重仪要求 2000kg 砝码,准确度± 0.
1%。 或用测力传感器核查的。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
重仪 50%(),准确度为 2 级。反力架、千斤顶等核查用辅助工
具。
核查方法:
进入计算机软件标定界面,选中“制动” (轴重与制动在同一标
定界面),点击“标定”,就进入轴重标定界面,选中“线性标定”,
以及“标定项目”中的左 (或右)重量,然后选中“标定状态”,点
击“清零”,接着开始对台体加力,并观察计算机示值。
用砝码核查
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
i =(xi -mig)100%/ mi g
式中:△ I ——第 i 测量点示值误差;
——第 i 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 N);
mi ——第 i 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 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 m/s2)。
用测力传感器核查。
当现场核查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压力传感器核查。安置反力
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 通过千斤顶施加载荷,在压力传感器
示值达到测试点时,读取轮重仪示值。按下式计算轮重仪示值误差:
式中: △i ——第 i 测量点示值误差;
xi ——第 i 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
(应去除压力传感器、千斤顶、衬板等载荷值) (N);
Ai ——第 i 测量点时压力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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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森林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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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