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利
1、正确行使监督权,必须明确所负的监督职责和享有的监督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分别就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党员、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和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党员监督的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利
1、正确行使监督权,必须明确所负的监督职责和享有的监督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分别就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党员、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和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党员监督的责任与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ﻭ ①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ﻭ ②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ﻭ ③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ﻭ ④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ﻭ ⑤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明确自己在党内监督中所处的位置、所负的责任和所拥有的权利。尤其是广大党员,要克服那种把党内监督只当成是纪委和领导机关的事情,对党内监督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职责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同时自觉接受来自基层、来自群众、来自下级组织和来自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 ﻭ 2、正确行使监督权,,:
①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 ﻭ ②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ﻭ 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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