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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写作料及范文.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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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写作资料辩护词范文范文一: 孙大午案辩护词(法律篇) 案情介绍被告人孙大午,男, 1954 年7月8 日生,汉族,中共党员,初中学历,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著名的农民企业家。曾被北大、中国农大、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多次邀请,发表农民问题的演讲,至今仍兼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作为一个农民企业家, 孙大午和他的大午集团在企业经营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他从 1985 年靠养殖 1000 只鸡、 50 头猪起家, 至今发展成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工业、教育业为一体的大型科技民营企业——大午农牧集团, 孙大午任该企业董事长, 固定资产过亿。大午集团最辉煌的时候, 曾名列全国私营企业 500 强。他的最大理想是: 寻找一个世外桃源。即到 2005 年, 建成一个以企业为主,集医院、学校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镇——大午新城:在这个城镇里,有工厂、学校、医院、公园、宾馆,没有***,没有不平等……,总之,这是一个充满温情的儒家式的乌托邦。孙大午身体力行, 尽管是一个亿万富翁,却过者苦行僧的生活,当了懂事长后还帮工人掏粪,八十多岁高龄的父母就靠拾破烂为生……然而,由于性格等多方面原因,他与现实却很不兼容,他深知商场***的潜规则,却不肯和光同尘,梗直倔强,一定要做一个正直的企业家,他曾经将农村民营企业的发展境况形容为“八个大盖帽管一个破草帽。”但是,不兼容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他得罪了政府和地方各管理部门,自己和企业也自然很难生存。最关键的是亿万资产却贷不到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无奈之下,他,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息税并出具“借款凭证”或“借据”的融资方式向家人、职工、周围几个村庄村民借款, 共计 13083161 元(注, 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是一亿五千多万元, 这是律师核对后的数字)用于企业经营。而这些人因为方便和有信用等原因也愿意借款于集团。就是这一事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6 条第 2 款之规定判处其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资金是用于企业经营,尚未造成被吸储款项损失的后果,且被告人孙大午认罪,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对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的清退责任等悔罪表示,并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处了上述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河北省大午农牧集团公司委托,我作为被告人河北省大午农牧集团公司的辩护人,现依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公诉人所指控的大午公司的行为属于合乎民事法律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 2 首先, 从形式上看, 大午公司的借贷行为有大午公司出具的“借据”为证。公诉人已经提供了大量这样的借据, 其主要内容包括作为抬头的“借据”字样, 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以及借款人大午公司的财务印章。从借贷关系主体来看,这是大午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合同。其次,从有关司法解释来看,大午公司借贷主体以及借贷利率合法。 1991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 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1999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是既可有效。”由此可见,企业是完全有权向个人借贷的,大午公司作为企业具有向个人借贷的民事权利能力,借款主体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 4倍”。从借据上看,大午公司借款约定的利率大都是银行贷款利率的 1 倍多,不超过 2 倍。因此,大午公司对外借款对利率的约定并不违法。第三,从实质内容来看,大午公司的确是借款供自己发展生产以及办教育使用,而不是挪作他用或者转贷给他人。大午公司在孙大午先生带领下多年来勤勤恳恳发展生产,在一片荒地上建起了如今资产上亿元的大午集团。在民营企业普遍贷款难背景下,民间借贷为大午公司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大午公司的借贷行为基本上局限在员工、员工的亲朋好友以及有经常经济往来的临近乡亲中间出于防范金融风险以及公序良俗的需要,我们当然认为民间借贷需要规范。这些规范除了前面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及人民银行通知涉及的借款主体、利率的限制之外, 还包括 1998 年国务院第 247 号令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该《取缔办法》把“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借款的行为且不论该行政法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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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