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现有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现有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1:
20000的年终奖,计算方法为:
20000/12=,
查税率表格得知,在1500~4500(含4500)之间的税率为10%,扣除数为105
计税公式为:20000×10%-105=1895元。
例2:
18000的年终奖,计算方法为:
18000/12=1500,
查税率表格得知,在0~1500(含1500)之间的税率为3%,扣除数为0
计税公式为:18000×3%-0=540元。
例3:
18001的年终奖,计算方法为:
18001/12=,
查税率表格得知,在1500~4500(含4500)之间的税率为10%,扣除数为105
计税公式为:18001×10%-105=。
可以看到,例2和例3税前年终奖虽然只相差1元,,发得多的反而得到的少。这就是年终奖个税不同于月薪个税中超额累进制平滑递进的地方。有关月薪个税的超额累进制计算方式,可参考:《从个税公式谈超额累进制计算方式》
【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
=MAX((税前>6000*{0,3,9,18,70,110,160})*(税前*5%*{,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
其中6000*{0,3,9,18,70,110,160}就是各级下限×12,5%*{,2,4,5,6,7,9}就是各级税率,5*{0,21,111,201,551,1101,2701}就是各级速算扣除数。
也可以用下面这个公式:
=LOOKUP(MAX(1%%,税前/12),500*{0;3;9;18;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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