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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监督申请书范文.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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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监督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周广洪,男,汉族,职业个体户,农民,,1949年4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xx1949041805xx,住址:XX市高XX县区柳行街道办事处南营村文明西街xx5号人不服,向XX省人民法院申诉。但XX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不理会申诉人的申诉意见(附《申诉意见书》),不查清事实,不依据法律,于20xx年12月xx日(20xx)以闽确申字第4号《裁定书》裁定XX县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不违法。申请人只得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然最高人民法院竟也违反自家制定的相关执行工作的规定,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之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对XX县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不确认违法,于20xx年5月xx日以(20xx)确监字第7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请人的申诉,致使申请人本应依法获得赔偿而没有获得赔偿。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违法赔偿原则。20xx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违法确认程序。申
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认为本案适用新的国家赔偿,于2012年xx月15日向XX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直接申请司法赔偿。几经周折,XX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才于20xx年1月21日立案受理,3月5日举行质证。但XX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通过质证,已经知道XX县区人民法院无法(不能)对其实际的执行行为的正确性、合法性进行举证,依法应承当赔偿责任,却仍以两年前早已被新的国家赔偿法所取消的违法赔偿原则,以XX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违法确认裁定文书作不予赔偿的定案依据,于20xx年3月xx日《(20xx)岩法院赔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里驳回申请人的赔偿申请,违反最高人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第
(二)项、第
(三)项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第十条之规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重新审查程序]之规定,于20xx年4月17日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但XX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无正当理由驳回申诉的情形下,则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期限应当对申诉作出决定为由至今已过80天没有决定(并表示将永远不作决定),严重违反国家赔偿法重新审查程序的规定。另申请人曾于20xx年5月xx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打报告请求指下令下级法院重新审查或直接审查本案,也至今未有回复。综上,由于各级人民法院不对本案因执行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依国家赔偿法作相应的赔偿,不
仅导致申请人造成直接、间接损失各过百万元,还导致申请人的花生油厂、饲料加工厂停产、倒闭,。为此,现唯有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委员会重新审查程序第三款之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检察监督意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依法得以保护,故恳望贵院能予以大力支持,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罗沂太
20xx年7月8日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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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