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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辩论(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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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记否,那不曾逝去的记忆——法律有情/ 法律无情辩辞主席: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暨南开大学第三届“校长杯”辩论赛初赛第五场。首先让我荣幸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本场比赛的评委, 他们是: 1998 年中国名校邀请赛亚军队南开大学队场上队长、资深辩论爱好者、信息学院史广顺副教授;文学院团委书记翟明睿老师;历史学院团委书记郭伟;第二届“校长杯”亚军队商学院主力辩手、泰达学院团委副书记、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本科三年级学生陈洁(?);第二届“校长杯”亚军队商学院主力辩手、商学院前团委副书记、商学院工商管理系本科三年级学生于泱冕。下面让我们认识一下本场比赛的对阵双方:坐在我右手边的是本场比赛的正方化学学院代表队,他们所持的观点是“法律有情”;坐在我左手边的是本场比赛的反方经济学院代表队,他们所持的观点是“法律无情”。下面请场上的八位辩手作一下自我介绍, 有请: 正方一辩, 06 级化学学院本科生陈锐宁; 正方二辩, 06 级化学学院本科生王辉; 正方三辩, 06 级化学学院本科生李建溪; 正方四辩, 06级化学学院本科生陈子润, 谢谢。下面有情反方: 大家好, 经济学院经管法专业, 郑斯婧;大家好,经济学院国经贸系,腾超;大家好,经济学院国经贸系,彭佳;大家好,经济学院金融系,徐浩然。下面有我介绍一下计时提示规程和详细的赛制……首先请正方四辩猜测反方立论,时间为一分钟,有请。陈子润: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法律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我方斗胆预测对方观点,总结起来四个字“三化一改”。首先,将法律“物质化”, 把法律看作是实实在在的物体, 像石头、像钢筋、像二主楼, 对方辩友认为“石头钢筋二主楼”是没有感情的所以法律也自然没有感情;其次,将情“片面化”,故意忽略情的深切内涵,仅仅将情理解为表面的情感, 甚至是与公正相对的法外开恩或是私情,由此推出法律无情甚至不应该有情; 再次,将有与无“模糊化”,忽略“无”是绝对意义上的没有、不存在,仅仅将“无”与“无情”混在一起解释来模糊概念。最后根据以上“三化”,我方斗胆预测对方落脚为一改, “改动辩题”,将今天的“法律有情”更改为法律要不要公正,认为我方“有情”就是不要法律的公正了。以上就是我方对对方辩友立论精神的预测,欲知后事如何,还请对方辩友的下回分解。谢谢。 1’主席:感谢正方四辩,下面有请反方四辩预测立论,时间同样为一分钟,有请。徐浩然: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猜测对方可能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今天的辩论。首先,认为法律从立法到执法都有人的参与,而人是有感情的, 所以法也应该是有感情的,而这在逻辑上实际是不通的;其次,对方辩友可能认为法中有许多条款都明确规定,在判决的时候应酌情处理,但是实际上没有看到,这个酌的“情”是“情节”,而非“感情”;再次,对方辩友或许认为法律尊重社情民意,故法律对大众是有感情的,实际上没有看到,社情民意是人民对自己权益的呼声,而非感情的呼唤。最后,对方辩友可能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到,从法律越来越人情化,可能认为古时候法律无情,而当今法律友情, 但这实际上对方辩友忽视了人性并非人情,谢谢。 50”主席:不知双方四辨的猜测是否对了呢?下面有请正方一辩进行立论陈词,时间为三分钟。陈锐宁: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回想八十年前, 鲁迅先生在翻开封建礼义的时候, 透过那所谓“仁义道德”的外表, 看到了满篇的“吃人”二字;但是在八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历览诸多法律的时候,透过了她那冷酷无情的外表,看出了她貌似威严却更加和善、貌似冷酷却更加博爱、貌似无情却越发有情。表面上看起来不讲情面、处罚严厉的法律如何有情?下面我将从理论和事实两个层面上阐述我方观点。首先,在理论上,从法律的根本出发点开始就无不涌现着浓浓深情。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目的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法律以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其根本出发点, 在这样拳拳的赤子之心照耀下, 怎能说法律无情?在资本主义国家, 虽没有“为人民服务”这样伟大的目标, 但自“文艺复兴”时期起, 现代法律就烙上了“人本主义”的烙印,在伟大的人性的指引下,向着维护社会公正方向发展而去。而法律,铲除的是社会的***,维护的是多数人利益,建立的是社会的公正, 进而维持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营造了百姓的安居乐业,这难道不是法律最大的有情吗? 其次,在事实层面上,当今世界主要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前者使用的是判例法,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一个个判例是构成了其主体部分,而每一个判例都是陪审团、法官、乃至律师共同熔铸的结果。这样立足于人民的法律,对方辩友怎么能说它无情呢? 我国属大陆法系,采用的是成文法。文字条文作为其的表现形式,绝不等同于法律本身。法律必须包含从制定到应用的一系列过程。从制定来看,我国法律主要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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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