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三法.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三法
凌辉贤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其他所得。它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2500―1600=60900(元),其应纳税额为60900×35%-6375=14940(元)。如果李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其应纳税额为62500×(1―20%)×30%-2000=13000(元)。显然,如果李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或采取某些可能的措施,使得与该公司没有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省税收1940元(14940―13000)。
在一般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省税款。例如,朱小姐2006年2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共40000元。另外,该月朱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所得分类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计算如下: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为(40000―1600)×25%-1375=822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40000×(1―20%)×30%-2000=7600(元),该月朱小姐共应纳税15825元(8225+7600)。如果朱小姐不对这两项所得分开缴税,而是合并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则朱小姐7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0000+40000―1600)×35%-6375=21065(元)。因而分开缴纳可以节省税收5240元(21065-15825)。

筹划方法二 年终奖金一次性发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就不应该纳税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月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另外,有些单位在每月计算工资时,按月扣除雇员一定比例的风险金,年底一次性返还风险金,也可按年终奖计税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最新计税办法,纳税人只要是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无论其属于哪一个年度的奖金收入,都可以按照该办法计算纳税。实际上,这一办法是提醒有关单位,两个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最好是分别在两个年度发放,而不要在同一年发放,否则因为其中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法享受到有关优惠政策,会让雇员凭空损失一笔支出。即雇员2005年度和2006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位最好分别在20

工资、薪金所得税筹划三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学习好资料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