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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测验常识判断练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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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测验常识判断练****题
常识命题具有以下特征:出题面广、内容不深、紧扣时政、考点集中。也就是说,国考常识命题越来越贴近生活、贴近时事热点,在生活常识和时事热点中融进政治考点、经济考点、科技考点、人文考点。这也是以后公务员略
  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其中法律局部考察已经大大不如以往的深入程度了。目前的备考我们只需要把握根本的一些法律常识和法律根底,以及每一年新修订的法律即可,没有必要每个法律对应的法条都进展具体的学****常识不是公基,我们要的就是短时间到达效用化。
  例题: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忧会损坏房屋,屡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马上降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乙砍掉一些树枝避开对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担当民事责任
  ,由于乙为了自己的利益未经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局部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担当民事责任
  ,由于乙为了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豁免其局部责任
  答案A【解析】按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的精神,相邻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阻碍邻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状况,责令其消退危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此题中甲家的树可能对乙家房屋构成威逼,乙有权利要求甲加强对自家树的治理,甲也有义务这样做。但甲没有履行义务,乙在狂风暴雨马上降临时,为了避开树枝刮落给自家房屋造成损坏而砍掉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属于民法上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急,不得已而实行的致人损害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担当民事责任。假如危急是由自然缘由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担当民事责任或者担当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乙不需担当民事责任。故答案为A。


  这道题目即使考生不会,也可以凭感觉做出正确的选择,为什么呢,由于已经严峻危害了乙的正常生活,法就是为了爱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所以单纯凭借推断也可以得出答案,固然了,这么想不具有专业性,但是我们要的是分数,并非是学法律的专业学问。
  三、紧扣时政下的备考
  从真题看,常识考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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