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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民法-物权法、担保法考试试题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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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权法、担保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多选题(,。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届的方框涂黑。)第1题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万元。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而一般处丁效力未定,但经权利人承认,即可产生处分的效力。本案中乙将甲委托保管的字画出卖给丙,乙和丙买卖字画合同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要走向两个命运:一是经过效力瑕疵的补正行为而转为有效;二是最终确定为无效。具体到无权处分合同中,有两个机会可以转为有效,其余皆无效。机会一,如经甲追认,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机会二,如乙订立合同后取得该字画的处分权,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亦有效。
需要认真指出的是,乙、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与否和丙能否取得字画所有权无疑是有密切关系的,但并非一回事:
«吧
——如果乙、丙合同有效且已经履行,丙当然可以取得字画所有权,此时丙届丁依据买卖合同而继受取得。如果乙、丙合同最终确定无效,那么丙当然不能再依据买卖合同而继受取得字画所有权;但是,丙也有另外一个机会取得字画所有权,即举证构成善意取得,从而原始取得字画所有权。事实上,本题的情形丙的行为完全符合了善意取得的要件。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丁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第6题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DVea1000台,应付款300万元,由丙以其持有的乙公司的上市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甲按约付活货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B该质押合同无效C若甲到期拖欠货款,丙应承担担保责任D若甲到期拖欠受货款,丙应承担过错责任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股权质押生效的特殊法律问题。
《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故本题质押合同无效。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担保法》第5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处的责任在性质上届丁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而非合同责任(担保责任)。所以,C选项错误,选择Do第7题下歹0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乂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本题分数】:【答案解析】[解析]返还原物请求权届丁物上请求权的一种,其适用需要具备的要件:(1)主张人应为有权利人,包括所有人与有权占有人;(2)应当向无权占有人主张;(3)原物还存在,可以返还。
本题的考查点为返还原物的情形,考生应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以及《合同法》中关丁违约责任的规定。
A项:刘某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张某手表,因此不能适用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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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