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资与决策
现代经济学的常识表明,经济增长与发展都离不开投资。无论是哈罗德——多马模型、索洛一斯旺模型,还是新经济增长理论,都将投资看作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至根本因素。旅游业的发展也不例外。旅游投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也是旅游业实现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
一、旅游投资的特点及类型
定义P146
投资一词具有双重含义:
一是指特定的经济活动,即为了将来获得收益或避免风险而进行的资金投放活动。
二是指投放的资金,即为了保证项目投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投入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价值的总和,主要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构成。
投资活动按其对象分类,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
实业投资是指经营某项事业或使真实资产存量增加的投资。
金融投资是指投资者用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效益的行为。本章研究的是旅游实业投资。在实际生活中,投资的这两种含义都被人们广泛地应用。
旅游投资含义
旅游投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旅游业或旅游企业发展的需要,为获得收益而投放到某一旅游项目上的一定数量的资金。
对旅游投资来说,应该着重研究的是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产投资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首先,固定资产投资的结果形成的是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它决定了未来旅游活动的地点、规模和特色,并且决定了相应流动资产投资的数量和结构;其次,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长,并且由其所决定的未来旅游活动的地点、规模和特色,还相应影响着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影响着全部投资风险的大小。由此可见,旅游投资决策的关键是如何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主要资源资本化流通存在法律制约
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很大
跨行业的综合复杂性
旅游投资周期的长期性
旅游投资实施的连续性和波动性
受益的不确定性
投资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和一般物质生产、流通领域诸多不同的特点。深刻认识这些特点,对于研究和掌握投资活动的规律,具有重要意义。旅游投资的主要特点
主要资源资本化流通存在法律制约
旅游投资的对象是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而且具备独特性的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已经全部纳入了国家的法律保护,自从归国家所有。
经营权不能转让给社会投资者,不能有社会管理者全部管理,不能进入市场流通,即旅游产业投资的资格限制。
法律环境不完善。
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很大
生态资源和文物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旅游开发中对资源的保护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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