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继续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二)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管理水平、准。两县一市加强“两基”及“普高”指标巩固提高,确保各项指标的稳定。
(二)汇总相关资料。*市“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市“普高”相关资料、数据,准备*市及各县(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及简介材料,完成*市“普高”工作汇报材料。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普高”工作汇报材料、专题片制作、“普高”展板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制作等资料收集工作(三区2009年11月底、两县一市2010年4月底)。财政、人事、公安、税务等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材料要附在市、县(市)区“普高”汇报材料后。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校际之间要切实加强联系和合作,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加以彻底整改,确保如期实现“普高”目标。
(三)坚持实事求是作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高”各种表、卡、册、薄真实有效、各类取证真实完整,经得起任何严格检验。
(四)建立“普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由于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给全市“普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直接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责任分工
(一)“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高”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材料的审核,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承担*市“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普高”工作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督促各县(市)区严格依法采取措施保持和发展“两基”成果、保证“普高”等相关指标达标。
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依法规范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改造力度,促进县(市)区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为“普高”工作提供保障。
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两基”档案;认真做好“普高”档案建设工作。
(三)市发改委
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切实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认真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落实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教育、督导等部门认真检查基础教育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情况,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四)市财政局
确保*市本级并督促各县(市)区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按*市规定的比例和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切实落实到位;认真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落实好市本级“普高”经费,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普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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