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地局于1997年6月正式出台了《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该办法对16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规定了收费标准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 1、其中使用人(住户个人)交费项目为: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物业收费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地局于1997年6月正式出台了《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该办法对16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规定了收费标准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 1、其中使用人(住户个人)交费项目为: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保安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自行车)、机动车存车费6项;
(1)保洁费:2至5元/户,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物价局制定; (2)保安费:3至5元/户;
五费统收服务费:1元/户;装修垃圾外运费20元/间;自行车存车费各区县自定。
2、产权人交费项目为:管理费、小修费、中修费、绿化费、化粪池清掏费、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10个项目。
(1)绿化费:
(2)化粪池清掏费:
(3)管理费:(普通住宅);(乙级住宅);(甲级住宅);
(4)小修费:(普通住宅);(乙级住宅);(甲级住宅)。(%)
(5)中修费:(普通住宅);(乙级住宅);(甲级住宅)。
(6)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1元/平方米。
(7)属高层住宅的,产权人还应承担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用;因市物价局规定的电梯、水泵运行费用标准是按每部、每组计算的,具体到每户应交纳的费用标准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摊。分摊公式为:某户应分摊的电梯费用=(楼内电梯总费用/楼区内总建筑面积)×某户建筑面积。
(8)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议定。(9)上述收费标准中不含税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费用,%的营业税费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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