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安化县林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安化县林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共79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实施
主体
单位意见
备注
1
林区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四条,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2、《湖南省林业条例》(2001年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第二十四条,进行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体经营户,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安化县林业局
保留
2
木材运输证核发(含出省运输)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
3、《湖南省林业条例》(2001年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第二十五条,运输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应当持有起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木材运输证应当随货同行。
安化县林业局
保留
3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含省管林场)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2009年修改)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安化县林业局
保留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实施
主体
单位意见
备注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4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安化县林业局
保留
5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主席令第5号、2013年修改)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安化县林业局
保留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实施
主体
单位意见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主席令第5号、2013年修改)第二十六条,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

安化县林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373116296
  • 文件大小258 KB
  • 时间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