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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律文书范文1doc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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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重点法律文书范文
领导批示
同意。刘××
200×年×月×日
审核
意见
同意拘传,请刘局长批示。赵××
200×年×月×日
第一部分侦查文书
一呈请拘传报书
范文:
呈请拘传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李×,男,1967年×月×日出生于山东省××市,身份证编号:3129871967100429××,汉族,小学文化,××市××区××镇××村人,农民,住本村。
犯罪嫌疑人王××,男,1979年×月×日出生于山东省××市,身份证编号:3129871979110529××,汉族,初中文化,××市××区××镇××村人,户籍所在地:××市××办事处××号,无业,住本村。
犯罪嫌疑人丁××,又名丁××,女,1965年×月×日出生于山东省××市,身份证编号:3129871965101529××,汉族,小学文化,××市××区××镇××村人,农民,住本村。
我队正在侦查的刘××被杀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为尽快破案,须拘传犯罪嫌疑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年×月×日上午,××市××区××镇××村村民孟××报警称:在本村南面公路上发现一辆侧翻的摩托三轮车,路边地里有一具男尸。我局侦查员接警后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及调查访问等工作,确定死者为××市××区××镇××村村民刘××。经尸体检验,确认被害人系他杀。我局于200×年×月×日立案侦查。
经调查访问得知:现场摩托车系××镇××村村民信××所有。信××提供:车是由本村刘××于200×年×月×日晚上借走的,他说有人打电话给他,说是其在外打工的儿子“超超”向家里捎东西,对方在××村口附近等他去拿。刘借走车后一直未还。200×年×月×日晚上,有电话打到刘××家里,称“怎么还不来拿东西,我找兰家的刘超”。
经进一步侦查:××村没有叫刘超的人;刘××的儿子也没有向家里捎过东西;刘××的妻子丁××与本村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李×与刘××不和;案发当晚向刘××家打电话将其约出的号码为**********,该手机号码在案发期间频繁与**********(机主为李×)联系,且案发时李×与手机**********(机主为王××)联系密切。综合分析确认:李×电话指使王××打电话将刘××骗出后实施加害的可能性极大,丁××在接受调查时知情不报,有包庇之嫌。
为侦查破案需要,须及时令李×、王××、丁××到案接受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拟拘传犯罪嫌疑人李×、王××、丁××。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刑警大队三中队
承办人:刘× 孙×× 二OO年×月×日
二呈请拘留报告书
范文: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20××)5号
犯罪嫌疑人黄××,男,1956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省××县城关镇××街×号。
黄××1963年至1973年在××县沿河路学校读书,1974年至1977年在××县大屯乡插队,1977年10月顶替其父在××农药厂工作,1983年9月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88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范××,男,1956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在××县第五中学宿舍2单元5号。
范××1963年至1969年在××县实验小学读书,1969年9月至1973年在县第五中学读初中,1973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1976年9月解除教养后在家待业,1977年10月被分配到××县农药厂工作,198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88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肖××,男,1966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402室。
拘留原因和依据:
犯罪嫌疑人黄××、范××、肖××于19××年8月10日深夜12时许,窜到××县柳河乡政府所在地,由范××放哨,黄××、肖××翻窗进入乡武装部办公室,盗窃"五四"式***2支、子弹15发、人民币240元。同年8月11日深夜11时许,黄、范、肖3名犯罪疑人又窜到××省××县东沟镇,由肖××放哨,黄××、范××***进入供销社内,盗走收音机1台、自行车3辆、雨衣3件以及现金1320元。19××年8月12日凌晨3时许,该3名犯罪嫌疑人又在××镇××旅社再次作案,被值班人员发现后报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后认定,该3名犯罪嫌疑人就是8月10日在柳河乡武装部盗枪的案犯,故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堵截追捕。8月12日上午11时许,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逃至××县伏岭山区,在追捕过程中,黄犯开枪打伤公安干警1名,当日下午3时许,黄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干警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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