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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号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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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限号通知
昨日,在此前从未实施过机动车限行政策的西安,多名车主因违规上路被拦下。
3日22时6分,当地发布雾霾天气限行通知,4日起实施,当天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制上路。
不少当地市民吐槽,政策发布和实施之间不足2小时,“无缓冲余地”。对此,西安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收到通知后即尽快公布,“有不合理的地方,但仍会对违规车主依法处罚。”
限行车辆上路被拦停
3日夜间,一则“西安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消息在网络流传。消息称,4日起将在全市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4日当天,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将限制上路。
西安车主霍女士在网上看到限行消息时,已是3日夜间11点,如此紧急的限行令让她一度以为是谣传。
她表示,自己车牌尾号在限行之列,当天并未开车。而4日一大早,西安三环路附近就有多辆尾号是4或9的轿车被拦停。这让她认定了“限行令”的真实性,“但为何会深夜发布,次日实施?”她非常不理解交管部门这一做法。
西安车主刘晨(化名)告诉记者,自己4日上午才得知消息,当天有不少在限行之列的车主把车开上了路。“这是西安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限行,应该给车主一定的缓冲时间。”
限行前两小时发通知
新京报记者发现,3日22时6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微发布《关于在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公告》(简称《公告》)称,西安市于3日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决定于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
据公告要求,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1月4日,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公休日不限行;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当日22时54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也公布了此公告。而此时,距限行开始的“4日”仅剩一个多小时。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9月,西安市政府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指出,发布黄色预警时,公安部门要做好限行准备,并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限行通告。
焦点1
为何限行令发布如此“紧急”?
治污减霾办称2日发布预警;交管部门表示3日晚收到通知
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市气象台11月3日6时10分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而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简称《预警通知》)中提到,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预警通知》是由环保局、气象局等多部门联合商定,然后由治污减霾办统一下发到执行部门。“我们的通知是2日夜间下发,当晚就下发到各部门。”
对此,交通管理宣传科负责人回应称,通知是由政府部门下发,但局里接到通知时已经是3日晚8点左右,随后工作人员就拟定通知内容进行公布,“我们通过官网、微博和微信等网络途径公布,也跟媒体进行沟通。”
为何收到通知较晚?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后,肯定会经过不少程序。我们作为执行单位,接到通知后就尽快公布了。”
对于“提前一日”的说法,其解释称,“一日也并没有说是多少小时,我们已经赶在4日前公布了,市民没看到也实在没有办法。”
焦点2

限行前2小时发布通知是否合理?
专家表示应提前一日公布;律师称交管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要求,限行20%以上机动车,据上述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西安当地有超过250万名车主,以此计算,4日当天被限行的车辆约50万辆。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限行通知确为该局公布,除官网外,官微和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今日限行已经开始,执勤人员也已开展查处工作。”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看来,此类应急举措提前一日公布是合理要求,但是如果政策实施与公布之间仅有2小时,就不甚合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国家并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规定,发布限行措施应该提前一日进行公布。
王优银表示,此次西安限行令公布时间紧凑,且在网上进行公布,违反了行政法的诚实守信等一些基本原则。如果治污减霾工作组办公室2日晚就下发通知,而当地交管局一天后才公布实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焦点3
对违规上路车主处罚是否合适?
交管部门称可能会酌情处罚;专家认为应给“过渡期”
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宣传科负责人表示,污染天气限行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因此当天查处的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按照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甚至扣3分。“由于是第一次限行,操作时难免会有不合理之处,交警也可能会酌情处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制定出来就要遵守,西安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罚款,合法但不合理。”王优银认为,政策执行应该注重人性化,交管部门在碰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可以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罚款。
对此,胡颖廉称,政府部门在面临特殊情况时,要采用非常规的办理程序,对相关部门充分授权。“就拿这次限行来说,应该给市民一定的过渡期,政策执行时也要体现柔性和人性化。”他表示,夜间公布限行令,很多市民仍处不知情状态,如果违规也非主观恶意,依照惯例对其进行罚款扣分的行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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