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年终考评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岗贴分配制度,激励党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优化、精干、高效的党政管理干部队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的原则:
1、严肃、严格、科学、准确;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
3、以签约书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为基础,即把工作业绩做为考评的主要指标,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考评小组考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小组意见占60%权重。
4、实行宏观指导,逐级考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评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考评由各二级学院和处级单位组织实施。培训中心、考试中心、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翻译中心以及编辑部、档案室的考核由学校组织评审组进行考评。
5、在综合评价合格的情况下,分项考核不合格的要酌情扣发部分年终考评奖。
二、考评的范围:
通过竞聘上岗签定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并执行新岗贴标准的党政管理人员。
三、考评的内容:
1、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政治修养情况,团结合作情况,事业心和责任心情况,职业道德情况,廉洁奉公情况;
能,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能力,政策业务水平,完成工作的质量,开拓创新的精神与实践,不断学;
勤,主要考核工作出勤、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满负荷工作的状况,组织纪律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情况,岗位工作上新水平、上新台阶的政绩,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提高的情况。
2、逆向考核:
考核有否未完成岗位目标和任务的,有否出现工作失误或差错的,有否违犯党纪、政纪和校规校纪的。
凡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要根据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责任和扣罚相应年终考评奖。
四、考评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应按学校要求,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进行实事求是地总结,并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和民主评议:被考核对象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述职(应有书面材料),机关党政部门非处级岗位人员的述职在直属党支部范围的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其他单位和部门非处级岗位人员的述职范围由所在单位、部门的考评小组确定(参会人员不少于20人)。被考核对象述职后,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表格的形式将每项考核内容核算为分数,满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分数。
3、述职和民主测评结束后,各处级单位评审小组根据述职情况和测评结果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4、处级以下管理岗位人员的考评由人事处负责指导实施,考评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发现考核结果与事实有出入者,校考核领导小组有权予以更正。
5、考评结果由各考核评审组在一定的范围内进公示。
6、考评结果由分管领导逐级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并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五、考评的标准与等次:
1、考核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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