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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淮南王刘安被控叛逆的历史成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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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受一些从字面断义解读《史记》的史学研究的影响,一代思想家、大學问家西汉淮南王刘安在世人心目中留下了“谋反叛逆”的反面形象。通过研究司马迁在编撰淮南王刘安所谓叛逆事件上的“曲笔”和“明笔”,得出了司马迁对刘安事件所持的质疑否定立场,即所谓刘安叛逆事件实质是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而制造的“冤狱”的结论,并分析了事件的3个成因:继续削藩,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消除异说,统一政令的需要;早除隐患,以绝后患的需要。
关键词:刘安;司马迁;曲笔;明笔;削藩;黄老哲学;独尊儒术
中图分类号:K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9)02-0006-05
Abstract:Foralongtime,LiuAn,thekingofHuainaninthewesternHandynasty,leftthenegativeimageof“treason”intheeyesoftheworldbecauseofsomeso-calledhistorianswhodidnotunderstand“RecordsoftheGrandHistorianofChina”’sdistortionanddirectdescriptionofthefactsoftheso-calledrebellionofLiuan,kingofHuainan,thispapercomestotheskepticalnegationofSimaQian'ssuspicionoftheLiuAnincident,thatis,inessencetheso-calledrebellionisthe“unjustprison”:theneedtoweakenthekingdomsandconsolidatethepoliticalcentralization;theneedtoeliminatethedissidentandunifythepoliticalorders;andtheneedtoremovethehiddendangersearlyandeliminatethefuturerisks.
Keywords:LiuAn;SimaQian;Adistortionofthefacts;Directdescription;weakenthekingdoms;HuangLao’sphilosophy;Confucianismmonopoly
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淮南王刘安因被控“阴结宾客,拊循百姓,为叛逆事”等罪名,被逼自刎。汉武帝下旨严厉追究,受牵连被杀者多达数千人,随后下诏废除淮南国,改为九江郡,收归中央管辖,淮南国至此覆亡。
那么,淮南王刘安到底有没有谋反,甚至如有的学者所云“这是汉武一朝发生的最大的一次诸侯王叛乱”呢?对此,《史记》本身就有存疑,历史上也有“冤狱”之议,近现代一些著名学者也认为淮南王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牺牲品”。
究竟如何认识和看待司马迁《史记》对刘安事件的记述,笔者认为,仅从字面去理解显然是不够的,应当透过表象深察本质;仅从《淮南衡山列传》一章来研究也是不够的,仍有片面之嫌,而必须打通相关章节的相关记载,融会贯通,从而“会当凌绝顶”,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以观全貌,得出一个相对全面客观的结论。
一、司马迁对淮南王叛逆事件的质疑
司马迁的《史记》最早为淮南王刘安立传并记录所谓叛逆事件,其后关于淮南王刘安的绝大多数史料包括《汉书》盖源于此。一般读者甚至一些学者对淮南王刘安的印象和看法,大多来源于《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的字面表述,而很少或根本没有综合《史记》其他章节的相关记述。因此,也就不能融会贯通地全面理解司马迁对淮南王刘安事件的整体判断,以致得出片面的错误结论。笔者综合《史记》中有关淮南王刘安事件记述的章节和段落,发现司马迁对朝廷所谓的淮南王“阴结宾客,拊循百姓,为叛逆事”等罪名是持怀疑态度的。这种怀疑表现在司马迁在对淮南王立传的主章节采取的“曲笔”,和隐藏在其他人物传记章节段落所用的“明笔”上。
(一)曲笔
所谓曲笔,乃历史编纂术语,指为当权者隐瞒曲折历史的真相,与秉笔直书的“直笔”相反。
众所周知,司马迁是汉武帝朝的太史令,即史官,因替李陵败降一事辩解被处以宫刑,从此遵其父遗命,忍辱负重,潜心著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既有汉武帝朝以前的历史,也有汉武帝登基以后的历史。当朝史官述当朝历史,其难度可想而知,其公允度可信度也要打上问号。更何况司马迁面对的是一个既建有雄图霸业,又被后世称作“暴君”的皇帝。对当朝历史是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还是实事求是地加以记述?对于汉武帝来讲,当然希冀是歌功颂德、流芳百世,但对史官司马迁来讲,这分寸的拿捏,火候的把握,实在是莫大的考验。
具体到对淮南王刘安这样的朝廷作出定论的诸侯王,司马迁不得不采用朝廷提供的“通稿”,遵循朝廷给出的定论来写。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史官,他要对笔下的历史负责任,他要让后世了解事情的真相,怎么办?只能采取曲笔的手法,用伏笔,用自相矛盾、自露破绽等方式,让读者生疑究真,了解真相。这样,既保全了自己,也把真相信息透露给了后人。伏笔之一“淮南王安为人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也就是说,刘安和他父亲淮南厉王刘长骄蹇、甚横、为人刚、数不奉法的性格和行为表现大相径庭,也与其父有材力、力能扛鼎的骁勇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他是一个致力于读书、鼓琴的文弱文官形象。而且,其父在临死前已经表明了悔过之意,对侍者说:“谁说我是勇猛的人呢?我哪里还能勇猛!我因为骄纵听不到自己的过失以致如此。人生一世,怎能这样忧闷呢!”于是绝食身亡。刘安不可能不汲取父亲的教训。司马迁埋此伏笔,无疑是告诉后世,刘安没有也根本不可能谋反。
伏笔之二孝文帝十六年(前164),汉文帝哀怜淮南厉王因废弃王法图谋不轨,自惹祸患失国早死,将淮南国一分为三,分别封给刘长的三个儿子阜陵侯刘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刘勃为衡山王和阳周侯刘赐为庐江王。就是说,刘安治下的淮南国,不仅与长安远去千里,而且只是其父封地的三分之一,后来还被削去一郡。其辖地主要在今安徽江淮地区,地域范围十分狭窄,人力资源十分有限。无论财力、物力还是兵力都非常有限,与汉朝中央对峙无异于以卵击石,是完全行不通的。淮南王既著《淮南子》,当然熟读百家,历史的经验教训不可能不懂,以卵击石的傻事又怎么会做呢?
自相矛盾之一孝景帝三年(前154),吴楚七国举兵叛乱,吴国派使者到淮南国联络,刘安想发兵响应。其国相说:“如果大王想响应吴王,臣愿为统军将领。”刘安便把军队交给了国相。淮南国相得到兵权后,指挥军队据城防守七国叛军,没听淮南王的命令而为朝廷效劳。朝廷也派出曲城侯蛊捷,率援军来救淮南,淮南国因此得以保全。
这是一段自相矛盾、自露破绽的记述。因为,根据西汉的统治体制,诸侯国的国相是朝廷任命派遣的,受命于朝廷,职责是监督和牵制诸侯王。如果说,淮南王欲联合吴楚七国反叛,作为淮南国相隐匿不报,就等于同谋,那是掉脑袋的事情,这个丞相还不至于傻到为了淮南王而冒杀头的风险。而如果作为一个诸侯王,绝计举兵谋反,也一定会先除去丞相这个朝廷的眼线。可见,事实绝非如此。若如此,刘安在汉景帝时就被拿下了。而如果说,七国之乱时淮南王都不参与,且七国叛兵都被剿灭,淮南王会独家起兵叛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自相矛盾之二孝武帝建元二年(前139),淮南王到长安朝见皇上。与他一向交好的时任太尉武安侯田蚡在霸上迎候,告诉他说:“现今皇上没有太子,大王是高皇帝的亲孙,施行仁义,天下无人不知。假如有一天皇上过世,应该继位的不是您又会是谁呢!”淮南王听后大喜,便厚赠田蚡金银钱财等物,暗中结交宾客,安抚百姓,谋划叛逆之事。
大家知道,汉武帝刘彻出生于公元前156年,是建元元年(前140)16岁登基的,建元二年才17岁,正值青春旺盛之期,何况其身体健康,并未载有任何危及生命的不治之症。而刘安是汉武帝的叔叔,出生于公元前179年,比刘彻年长23岁,时年已40岁。武安侯田蚡何出此言呢?这段话明显违背常识,荒唐之极,武安侯田蚡绝然不会说出,即使说出,是个明白人都不会相信,刘安也断然不相信。司马迁记录的这段明显与常识相悖的文字,或许来自于朝廷提供的淮南大案卷宗里的刑讯逼供。由此可见,历史上那些“冤狱”都是多么荒诞不经,根本经不起历史的诘问。
自相矛盾之三“王日夜与伍被、左吴等案舆地图,部署兵所从入。”淮南王如此行为,即使再隐秘,作为朝廷派任的淮南相、内史、中尉竟然没有一人有一丝一毫的察觉,显然是很不正常的。而且,根据本章记述,就连衡山王刘赐及招致的宾客都探知刘安要“谋反”,《史记》中我们竟看不到这三人将淮南王一举一动向朝廷报告的只言片语的记载。这也充分说明,淮南王事实上根本没有叛逆的言行。如果有,就应当有淮南相、内史、中尉等给朝廷的密报等更权威的证据。既然《史记》无载,就不能不令人质疑。这个重大的纰漏告诉世人,凡是“欲加之罪”的“莫须有”,无论机关如何算尽,都是难以编造圆满的。
自相矛盾之四淮南王有孽子名叫不害,排行老大,王却不爱见,王、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有儿子名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又怨時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而淮南独二子,一为太子,建父独不得为侯。建阴结交,欲告败太子,以其父代之。……即使所善寿春庄芷以元朔六年上书于天子曰:“……今建在,可征问,具知淮南阴事。”
这段话的矛盾之处在于,既然淮南王刘安的孙子刘建才能高,说明也是有头脑的人,他怎么就不晓得兹事体大,其中的利害呢?而傻到把所知道的全部“淮南阴事”向朝廷抖落出来呢?难以令人信服。或许审讯的酷吏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捏造刘建的供词更能迷惑人,让人相信。
(二)明笔
直接亮明观点和态度。尽管是明笔,司马迁还是巧妙地把它隐含在相关章节段落里,且多处是借记录的当朝官员之口说出。
一是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在汉武帝得到刘安之孙刘建的告状信后,有这样一段记述,“是时,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乃深购淮南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谋,深穷治其狱。”明确指出,辟阳侯审食其的孙子审卿与丞相公孙弘交好,因仇恨淮南厉王刘长杀死祖父,极力向公孙弘构陷淮南王罪状,使公孙弘怀疑淮南王有叛逆的阴谋,非把淮南王查究入狱不可。在这里,司马迁等于明确告诉后人,所谓淮南王叛逆是审卿“深构”、公孙弘“疑”“深穷治其狱”的结果。
二是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这一章记述了忠谏之臣汲黯曾多次在汉武帝面前,数说张汤、公孙弘的过失及罪状。
其一,张汤因修改刑律法令有功,刚被汉武帝提拔为廷尉,汲黯就当着汉武帝的面多次质问和指责张汤,身为正卿,对上不能弘扬先帝的功业,对下不能遏止天下人的邪恶欲念,安国富民,使监狱空无罪犯。两方面都一事无成。相反,错事尽做,大肆破坏律令,以成就一己之功名,更可气的是,竟敢把高祖定下的法令也乱改一气,你这样做会断子绝孙的。他怒不可遏地骂张汤:“天下人都说绝不能让刀笔之吏身居公卿之位,果真如此。如果非依张汤之法行事不可,必令天下人恐惧得双足并拢站立而不敢迈步,眼睛也不敢正视了!”《汉书·刑法志》记载,当时“禁网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其二,汲黯还当面抨击公孙弘之流阿谀汉武帝,博取欢心,心怀诡诈,外逞智巧;刀笔吏专门苛究深抠法律条文,巧言诋毁,构陷他人有罪,掩盖事实真相,把胜狱作为邀功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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