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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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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财富转让协议书
二〇一八年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E-mail: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
联系人:电话:
传真:E-mail:
地址:
基于:
甲方将其拥有完好产权的金额为万元的应收帐款收益权以本协议商定的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经两方友善协商,就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定义或解说】
“应收帐款收益权”是指产权归属于的应收账款财富包因基于本协议转让而约
定应支付的本金及商定将来收益。
“收益权”特指应收帐款两方商定应支付的本金和商定利息之和。
“转让价款”特指两方经过商定确立的转让应收帐款收益权的价格。
“转让与回购”特指本协议项下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方式,即乙方将标的财富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转让限期届至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商定收益;并在本协议规定的转让限期届至前由甲方按转让价款回赎标的财富的融资安排。
“标的财富”产权归属于的,经过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应收帐款收益权本金—万元(转让与回购价格另行依照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时期
的利息按年息率%计算后,由转让方另行向受让方支付(标的财富名称:)。
“相关文件”是指与协议执行相关的所有的合同文件。
“前交所”特指深圳前海金融财富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标的财富。
第二条转让价格
甲乙两方一致赞同本协议项下标的财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项下标
的财富转让后至回购时期的相应收益另行按%/年计算,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计算
公式为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时期的收益=转让价款╳%╳N/365
第三条转让/回购价款划转
(一)乙方应依照转让价款的%向前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为:交
易服务费=转让价款╳%。
(二)自本协议奏效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从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将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价款划转至前交所指定账户。前交所收到全额转让价款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支付交易价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前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前交所指定账户,前交所将向交易两方出具交易凭证。
相关账户信息以下:
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前交所指定账户:
账户名:深圳前海金融财富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全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
(三)转让价款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即视为甲方收到转让价款之日。
(四)应收帐款收益权到期日前1个工作日,甲方依照到期回购商定将回购价款全额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回购价款划至乙方公司上述指定账户之日即视为乙方收到回购价款之日。
第四条应收帐款收益权交付
(一)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所有相关应收帐款收益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后交付给乙方;应收帐款收益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乙方拜托前交所代为保留。
(二)甲方承诺与保证执行与本次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应该或一定执行的法律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应收帐款转让通知等,并承诺担当与此相关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应收帐款收益权转移
(一)甲乙两方一致赞同,自甲方收到转让价款之日起,本协议项下标的财富相关对第三方应收帐款及其相关权益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在甲乙两方之间奏效。
(二)应收帐款收益权转移后,乙方依法并依照本协议的商定享有和执行与该应收帐款收益权相关的全部主、从权益。
第六条标的财富管理
标的财富在转让时期,乙方拜托甲方负责管理标的财富项下应收帐款,该应收帐款的本金、利息等由乙方代为收取。
当标的财富所回收利息或其收益不足支付本协议项下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时期的利息时,概由甲方担当按期支付本协议商定的全额收益等相关责任。
第七条标的财富置换
在标的财富回购前,如出现标的财富应收帐款发生提前到期、逾期或不良等状况时,甲方及时负责以正常贷款不低于等额置换标的财富中发生逾期贷款。
第八条回购义务
本协议项下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限期为天,转让限期自甲方指定账户收到转
让价款之日开始计算。
在本协议商定的转让限期届至前1个工作日甲方须以本协议商定的转让价款及收
益金额回购乙方拥有的应收帐款收益权。回购价款=转让价款+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期
间的收益(计算公式:转让价款%N/365)(简称“回购价款”,即兑付资本)。否
则,甲方担当每日万分之十(基数为逾期支付的回购价款额)的滞纳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甲乙两方一致赞同确认,甲方回购应收帐款收益权的责任和义务是无条件且不行撤掉。甲方不得以任何原由,包含但不限于转让的债券收益权存在法律瑕疵或权益负担,
或存在严禁或限制转让的法律条款或合同条款,或存在入侵第三方合法权益等,主张不执行或部分执行回购应收帐款收益权的义务。
甲乙两方一致赞同,自回购价款足额支付之日起,乙方对于应收帐款收益权享有的全部权益转移给甲方承接,乙方不再享有对于应收帐款收益权的任何权益。第九条申明和保证
(一)甲方申明和保证:
1、就睁开本协议项下的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业务,甲方已获取相关有权机关的批
准或
受权。
2、代表甲方签订本协议的签约代表已获取甲方有权部门的正式受权,有权代表甲
方签订本协议。
3、甲方保证照实见告乙方相关转让应收帐款收益权的真实状况,不隐瞒与订立本
协议
相关的重要事实,不供给任何虚假状况,保证向乙方所表露的信息及所供给的所有文件、单据、资料完好、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遗漏、隐瞒或可能以致乙方误会或给乙方权益和(或)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或不利影响的事实或状况。
4、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应收帐款收益权项下应收帐款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
方执行权
利的限制,该应收帐款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应收帐款成立抵押、质押或其余任何担保,且未转让给别人。
5、甲方保证对转让的标的财富项下应收帐款与借款人未商定抵销、严禁或限制转

该应收帐款,并保证也不增添近似商定;未经乙方书面赞同,甲方不得对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日等可能影响乙方应收帐款的因素进行改正。
6、甲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赞同,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减免标的财富相关债务人及其相关主体包含但不限于担保人的义务及其责任。
7、截止至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日,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拖欠借款合同项下已到期
的任
何款项,也不存在其余违反借款、担保合同的行为。
8、截止至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日,不存在任何对甲方商誉、业务活动、财务状况

本协议项下的执行能力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部门的强迫性执
行措施。
9、甲方申明在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限期届至前,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对甲方财
务状
况或本协议项下的执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时,甲方保证
于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含该日)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申明和保证:
1、就睁开本协议项下的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业务,乙方已获取相关有权机关的批
准或
受权。
2、代表乙方签订本协议的签订人已获取乙方有权机关的正式受权,有权代表乙方
签订本协议。
3、在甲方完好执行本协议商定的义务、满足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条件的前提下,
准时、
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4、应收帐款收益权转让时期,乙方不得在该应收帐款上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余第
三方权益,
也不得未经甲方早先书面赞同与借款人、担保人对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做出任何形式的
改正或更正或造成标的财富任何损失。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各方对付其在订立及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奥秘或个人隐私守旧
奥秘,除法律规定也许有权机关要求表露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流露。
(二)本协议因任何原由停止,本条款将连续有效。
第十一条协议的改正与清除
本协议奏效后,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正或提前清除本协议。如确需改正或清除本协议,甲乙两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但本协议还有商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商定,使得本协议所有或部分不可以执行,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遵约方所以受到的损失。
(二)违约方应赔偿给遵约方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因违约给遵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遵约方在协议执行后可以获取的利益、遵约方为防范或减少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花费、遵约方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间接损失。
第十三条通知和送到
(一)除非还有书面商定,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均经过本协议中所列明的通信地址,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也许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对方(可采纳一种也很多种方式发送)。
(二)经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均视为送到;经过信件方式发送的,信件一经受送到人或其亲朋,法人也许其余组织的任何员工,诉讼代理人也许代收人签收即为送到。
(三)通信地址发生改正的,改正方应在改正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改正方改正通信地址而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对方通知没法及时送到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改正方担当。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之效劳、解说、改正、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国际常例和/或行业常例。
(二)各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善协商解决;协商不行的,各方一致赞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两方签订后奏效。本协议壹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每份拥有相同
法律效劳。
(二)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无效或没法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劳。
(三)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应收帐款清账且资本回收达成之日。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两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增补协议进行商定,增补协议与本协
议拥有相同法律效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订页)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受权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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