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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与相近罪名的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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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分析】受贿罪与相关罪名的分析
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6 12:26:11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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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罪名分析受贿罪与相关罪名的分析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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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分析】受贿罪与相关罪名的分析
一、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理论上通常将受贿罪的定义作如下表述: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笔者认为,由于刑法修正案(七)的公布实行,受贿罪在行为的具体表现方面应有新的含义。即受贿行为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并且,犯罪主体的范围也相应地扩大,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应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需认识到自己索取了或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以及自己利用了职务之便,对于收受型***而言还应认识到为他人谋取利益;从意志因素上讲,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知晓自己收受或索取***行为的权钱交易性质,仍决意索取或者收取***。
二、受贿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
由于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多样,因而容易与其他相关罪名相混淆。为便利司法实践上的操作,有必要将受贿罪与其他相关罪名作细致的比较研究。
(一)受贿罪与***罪的界限。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罪和受贿罪关系密切,存在相似之处,如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都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都侵犯了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客体只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罪却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就犯罪对象来讲,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财物,既可以是私有财物,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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