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医院感染管理编号 E-23
生效日期
题目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预警机制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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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本制度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 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定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称为暴发流行。
2 报告程序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范围,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
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 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b 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于 24 小
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a 5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b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c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在 2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在 2 小时内上报至卫生
部。
a 10 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b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c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3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处置流程(见附件 1)。
类别医院感染管理编号 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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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处置流程
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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