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52例诊治分析 .doc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52例诊治分析
〔摘要〕目的:探讨抗结核药致肝损害的诊断与及时合理的治疗。方法:对本院2001年至2005年收治的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后出现肝损害的52例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多见于具有危险因素的患者,多发生于用药的第1周~第8周。结论:对抗结核药致肝损害的早期诊断和及时合理的治疗,可以使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帮助患者顺利完成抗结核治疗疗程。〔关键词〕结核;肝损害;抗结核药
目前的结核病治疗是采用以INH、RFP、PZA、EMB等联合应用为主的方案。INH、RFP、PZA均具有肝脏毒性,联合长时间应用更加大了肝毒性,以至有少数患者因肝损害而不能顺利进行治疗,甚至有引起暴发性肝衰竭死亡的病例。所以,肝损害成为抗结核治疗中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就本院2001年至2005年收治的396例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后出现肝损害52例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52/396)。其中男38例,女14例,18岁2例,18岁~60岁34例,>60岁16例,酗酒14例,***体重50 kg 9例,HBsAg阳性13例,化疗前肝功能异常2例(AST或ALT2倍正常上限)。诊断方面:浸润型肺结核43例,结核性胸膜炎5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3例,原发综合征1例。化疗开始后2周第1次复查肝功能,有肝功能减退症状随时检查。
化疗方案与药物剂量 52例均为初治肺结核,方案为HRZE,药物剂量:INH g/d,RFP g/d(60 g/d),PZA g/d,EMB g/d。
肝损害程度具备ALT或AST在3倍~5倍正常上限,;ALT或AST在2倍正常上限以上、ALP或TB大于正常上限而未到中度肝损害标准者为轻度肝损害。ALT或AST大于5倍正常上限,,TB大于2倍正常上限者或患者出现黄疸、肝性脑病,或凝血酶原时间在治疗过程中降低50%,为重度肝损害。
诊断依据应用抗结核药史,停药后肝损害可有显著改善;可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血清学检查显示肝功能异常达到以上标准;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肝病,特别是病毒性肝炎。
2 结果
临床症状:出现恶心、厌油、乏力、肝脏肿大、肝区痛、食欲减退等消化道症状15例,黄疸3例,无症状34例。肝损害情况:出现轻度肝损害36例,中度肝损害13例,重度肝损害3例。出现肝损害最短的1例2 d,1周2例,8周48例,>8周2例。出现肝损害后的治疗:52例中11例被迫停止抗结核并进行保肝治疗(全部11例均经保肝治疗好转或恢复后更改化疗方案完成抗结核疗程),其余41例患者在加强保肝治疗基础上完成疗程。
3 讨论
抗结核药物现在已成为药物性肝炎的最大病因,据统计约占药物性肝炎的30%。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多发生于老年、营养不良、嗜酒、慢乙酰化型、以及严重结核病患者。携带乙肝病毒或既往有肝病史也是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所致肝损害多发生在治疗的第1周~第8周,发生肝损害的患者大多无症状,只是在作肝功能检查时发现异常。少数患者可出现肝炎的典型表现,如恶心、厌油、乏力、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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