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预付货款项下付汇审核手续有....pdf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预付货款项下售付汇
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3]第119号
2003年10月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
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贸易
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简化贸易进口预付货款项下售付汇审核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 进口单位办理预付货款项下购付汇时,预付货款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
下的,可不出具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以下简称“预付货款保
函”),凭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及形式发票等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预
付货款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单位仍须出具预付货款保函,并凭进口合同、进口
付汇核销单及形式发票等相关单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二、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预付货款方式向其境外总(母)公司或其境外总(母)公司在中国
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分公司、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支付进口货款,
可不出具预付货款保函,凭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形式发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证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证明等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三、 境内中资集团公司以预付货款方式向其在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设立的分公司、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支付进口货款,可不出具预付货款保函,凭进口合同、进
口付汇核销单、形式发票、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海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证
明,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四、 进口单位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项下购付汇时,因进口料件集中报关暂时无法提供进口报
关单的,可持进料加工合同、海关手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的当期
集中报关货物申报单(进口单位留存联)、提单、发票以及按期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保
证函等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凭所在地外汇局核发的《进口付汇备案表》及规定的购付汇凭
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预付货款项下付汇审核手续有...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lfh2233102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