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解研究 2003 第4辑(总第14辑)-青少年教育科普书籍.pdf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2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13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王利明
萨维尼曾谓:“解释法律,系法律学的开端,并为其基础,
系一项科学性的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长期以来,在民法
案例的分析中,我国一直缺乏一套规范、严谨的分析方法和思
维,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学术背景、思维模式来分析案例,欠缺
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在实务中,有一些法官常常是先确定了事
实,然后就直接确定结论,为了支持结论再去寻找一些法律依
据;也有的判决中,事实清楚,法律的适用也是正确的,但是没
有对事实和法律的适用的连接点分析;还有的在判决中,很多人
常常从事实就直奔结论,判解缺乏推理过程,使得逻辑的三段论
不能得到运用,也是缺乏逻辑的推理过程。这些现象普遍存在,
造成了实务中逻辑三段论和民法解释学等方法不能得到广泛地认
可和采用,判决缺乏说理性。同时,缺乏统一的法学方法为共同
基础,这也导致了法律人在讨论问题时语境上的差异和沟通上的
隔阂。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培养法官、律师等的正确严谨的法律
思维方式,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在实务中,案例分析
的基本思维的确立还可有效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保证法官依法
裁判,从而维护法律的安定性,促进法治的实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
师。
转引自王泽鉴:《法律思维与
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我们所说的案例分析方法,属于法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它主要是指,
采用一种规范严谨的方法探讨每一个个案,以准确地认定案件的事实和法
律。法学方法论有各自的历史背景和学术传统。在英美法系国家,注重归纳
法和论题式的思维,往往采用的分析方法;而在以德国为代表
的大陆法系国家,强调演绎法和体系化的思维,自从萨维尼创建法学方法论
以来,一直采取一种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来分析案例。尽管分析手段各异,但
决是都是针对案例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分析方法。
我们所说的案例分析方法,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这种分析方法必须是具有一定规范性。一方面,它应该是一个统一
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案例,而不是每一个案例就有一种方法;另一方面,
不是每个人自我设计或自我构思的方法。在分析案例中,可能每个人都有自
己的思维方式,这些方式方法未必不能有效地分析案例,但是如果没有一套
规范的分析方法,就缺乏方法论上的统一性,以至于在讨论问题时出现各说
各话的现象。同时,每个人各自采纳自我设计的方式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思
维。目前我国有各种各样的案例分析,而每一个都是按照自己的学术背景、
思维模式去进行案例分析,欠缺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这也就决定了在中国
研究案例分析的方法,其意义非常重大,对于培养法官、法律学生正确严谨
的法律思维极为重要。
案例分析方法不仅是一种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同时也是法律解释
的工具。也就是说,案例分析工具主要不是一个证据的分析和运用的过程,
不是单纯确定客观的事实,而更重要的是它是为了确立一种法律上的事实,
一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也就是确认三段论中的小前提。并且,在这
个分析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律的适用,也就是如何使小前提符合大前
提,这样就必须对适用的法律(即大前提)进行解释。所以,案例的分析是
一个事实认定和法律解释的过程。例如,甲委托乙购买“飞鱼”牌家具,乙
听成是购买“飞翼”牌家具,而甲和出卖人丙也曾有过接触,告知丙要委派
乙购买家具。因为乙购买的家具不符合甲的要求,甲必须接受。在这个过
程,不仅仅需要对多项法律事实进行分析,而且更要对表见代理、授权不明
等概念进行一种解释。
案例分析方法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思维结构。例如在请求权的基础
分析方法,无论遇到什么类型的案件,其思维的步骤和程序的固定的,这
定了案例分析方法是法律人驾驭复杂的法律关系,以简驭繁的有力工具。
案例分析方法的展开其实就是形式逻辑三段论的过程。形式逻辑三段论
在司法中的运用可以说是近代法治的产物,它遵循了判解的说理性,使法官
的思维过程得以在判决中展开,同时也使当事人能够了解判解结果的形成,
从而增强裁判结果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三段论就好像是判决中的程序规则一
样,维护了法院的裁判权的正当性,并对裁判权的作出了必要的约束,以防
止其滥用之虞。可以说,三段论在司法中的运用是法治文明的组成部分。司
法裁判的三段论过程中可以具体体现为各种分析方法的运用,例如,请求权
基础分析方法指的是通过对事实(小前提)的整理与说明,通过对法律(大
前提)的解释,建立起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的联系,是三段论推理过程中的
一部分。但这种方法其实是形式逻辑在法律思维中的运用,在运用过程中,
它必须与法律解释方法相结合,形成自

判解研究 2003 第4辑(总第14辑)-青少年教育科普书籍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Q+1243595614
  • 文件大小2.95 MB
  • 时间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