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国际法笔记.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国际法笔记(夏厚本)
第一章导论
知识点:
一、被称为“国际法之父”是荷兰学者格老秀斯
二、国际法主要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三、国际法的发展经历了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四个时期
四、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是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标志
五、国际法的特征主要有: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来制定的
3、国际法采取与国内法不同的强制实施方式
六、国际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2、国际****惯;3、一般法律原则
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
1、1577年博丹首先提出国家主权的概念
2、荷兰格老秀斯的近代国家主权学说
3、法国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
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约束力;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二、国际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平等应包括以下要素:(1)各国法律地位平等;(2)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3)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4)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5)每一国家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6)每一国均有责任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
2、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原则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4、不干涉内政原则
5、国际合作原则
6、民族自决原则(主要是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7、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第三章国际法的主体(P61)
知识点:
1、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一国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另一国的法律关系
2、外交保护泛指一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保护
3、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请求引渡的主体:1、罪犯本人所属国;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3、受害国)
4、庇护是指国家对于遭受追诉或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以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5、广义的难民是指因政治迫害、战争或自然灾害而被迫离开本国或其经常居住国而前往别国避难的人,包括政治难民、战争难民和经济难民,狭义上的难民,仅指政治难民
一、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的义务的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从当代国际关系的现实来看,现代国际法主体应当包括: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和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2、有直接承担国际法的义务的能力;3、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的能力
二、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指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处于一种主要的、基本的地位。国家只所以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由国家的特性以及它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具体来说,是由以下情况决定的:
1、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始终处于最主要的地位和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2、只有国家才拥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因此,国家可以独立自主地对外进行交往,行使国际法上的权利,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
3、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三、国家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定居的居民(是国家的基本要素)
2、确定的领土(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主权活动的空间)
3、政权组织(是国家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体现,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机构)
4、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四、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承认或国际条约,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瑞士、奥地利是永久中立国)。其承担中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之间的战争,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2、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
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这方面的义务
五、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
1、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的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2、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
3、自卫权(是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4、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管辖权包括: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六、国际法上的承认有如下特征:
1、承认是既存国家(承认国)对新国家或新政府所作的单方面的行为
2、

国际法笔记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luyinyzhi
  • 文件大小66 KB
  • 时间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