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职成〔2015〕3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2014-2015学年度公共基础课集中
考试(含补考)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与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集中组织公共基础课考试工作,现将2013级、2014级中职在校生参加2014-2015学年度公共基础课集中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贯彻执行。
一、2013级在校生2014-2015学年度公共基础课集中考试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春季、秋季注册学生。
春季招收的学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完成考试及成绩上报工作。
秋季招收的学生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完成考试及成绩上报工作。
春、秋季招收的2013级学生所考试的科目及使用教材相同。
(1)德育与时事
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为:《职业生涯规划》占10%、《职业道德与法律》占10%、《经济社会与政治》占10%、《哲学与人生》占30%和《时事报告》占40%,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为:《职业生涯规划》的教材为柳君芳主编、人大社出版;《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材为焦洪昌主编、人教社出版;《经济社会与政治》的教材为沈越主编、北师大社出版;《哲学与人生》的教材为王霁主编、高教社出版;《时事报告》的教材为时事报告杂志社出版发行的2014-2015学年度《时事报告》职教版下册。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教材为黄国兴主编、高教社出版的河北地方版(在第一学年度未参加该科目考试的,需参加本次考试)。
二、2014级在校生2014-2015学年度公共基础课集中考试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春季、秋季注册学生。
春季招收的学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完成考试及成绩上报工作。
秋季招收的学生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完成考试及成绩上报工作。
春、秋季招收的2014级学生所考试的科目及使用教材相同。
(1)语文
《语文》教材为倪文锦主编、高教社出版的河北地方版《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上册的内容占30%、下册的内容占70%。
数学
《数学》教材为李广全主编、高教社出版的河北地方版《数学》基础模块上、下册(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上册的内容占30%、下册的内容占70%。
(3)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教材为黄国兴主编、高教社出版的河北地方版《计算机应用基础》。各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可以选择在第一学年度末考试,也可以选择在第二学年度末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上报
-2015学年度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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