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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实施细则.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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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细则
为规范有序地开展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借款人具有昆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有固定收入或可靠的经济来源,经营状态良好,贷款投向合理,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誉良好。
2、经营性贷款采用质押抵押和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作为担保形式,不得对个人发放信用货款、其他个人保证担保的贷款。对关联企业中法人代表、主要关键人和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个人贷款要密切关注,防止公司与个人货款相互之间借新还旧方式的对转。若确为合规合理的,应采用同一授信对象合并管理的方式,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
3、以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质押物应为贷款人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无记名国库券、在我行各营业网点购买的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券或本行存单,并办理质押物的实际交付手续。
4、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的必须是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房产,且房产应坐落在昆明市。应以货款人认可的房产价值(经有权部门评估)全额抵押,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所提供的房产应具备变现能力强、地段好、没有所有权争议等条件。
5、提供证明其贷款有途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装修合同、购销发票等。
6、在我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东方卡账户或会计结算账户。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1、贷款额度以规定的抵、质押率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结合确定在总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单户多笔货款应合并计算、统一授信
(1)存单(国库券)质押贷款额度。质押率人民币90%,美元港币为90%,其他外币80%。人民币质押最高额为3000万,美元质押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超过质押率或额度的贷款需上报总行审批。
(2)房产抵押货款额度。住宅抵押率为70%,营业房(店面)为60%;分行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超过额度和抵押率的贷款需上报总行审批抵押。
房产价值应经我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实行一次评估抵押登记,两年有效,可用于循环贷款操作。若遇特殊情况,延用上一年度的评估价或内部协议价的,经办人员必须就此书面说明理由,并承当相应的责任,必要的需经分行个金部审批。
2、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为3年。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抵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登记时限。为方便客户,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采用在抵押登记有效期(最长为2年)内循环货款的方式。在与客户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可应客户要求在有效期及规定的额度内,给予循环货款,但最后一次签约的借款期限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登记的时间。
经营性贷款的后续贷款一般不得以借新还旧方式操作,贷款到期原则上不给予展期,特殊原因需展期的,要重新办理贷款申请、审批,并签署展期合同,同时结清原合同期限的应付利息,新的贷款利率按原期限加展期后期限靠档确定。展期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期限。
3、贷款利率。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及浮动范围执行。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我行对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不再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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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qiang198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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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