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妇女正值经期或行经前后,出现周期性小腹疼痛或痛引腰骶,甚至剧痛昏厥者,称为痛经。
又称“经行腹痛”。
月经前后第一、二天,小腹轻微胀痛,不影响工作、生活者,不属病态。
痛经分原发性和继发性。原发性痛经又称功能性痛经。继发性痛经是由盆腔器质性疾病所引起。原发性痛经以青少年女性多见,继发性痛经则常见于育龄期妇女。
分类
是指***官无器质性病变者。
如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盆腔炎或宫颈狭窄等。
原发性痛经继发性痛经
***官无器质性病变
青春期未婚未产女性
生育后缓解
初潮后6-12月
月经开始数小时,
2-3天消失,
呈阵发性疼痛
***官器质性病变
育龄期已婚妇女
初潮2年以后
病种不一,表现不一
持续时间长,疼痛程度较重
多持续整个经期或至经后
(功能性痛经)
病因病机
痛经总机理与其它痛证相同: “不通则痛”
“不荣则痛”
其不同: 1、部位不同,局限于下腹部
(病位:冲任、胞宫)
2、有周期性
(随月经周期发作)
二、临床表现
腹痛
多发生在经前1~2天,行经第1天达高峰,少数于经血将净或经净后1~2天开始觉腹痛或腰腹痛者。
可呈阵发性、痉挛性、胀痛伴下坠感;或隐痛、坠痛喜揉按,或绞痛、灼痛、刺痛拒按。
轻重不一。严重者可放射到腰骶部、肛门、***、股内侧。甚至可见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足发凉等晕厥现象。
时间
性质
程度
部位
以小腹部疼痛为主,或可痛及腰骶。
周期性发作
三、用药时机
原发性痛经
实证:一般从经前3-7天左右开始用药
虚证:可用丸药缓以图之,经期改用汤剂
连用2-3周期
继发性痛经
平时:积极治疗原发病
经期:调血止痛
四总穴歌(古)
肚腹三里留
腰背委中求
头项寻列缺
面口合谷收
四总穴歌(现)
心胸取内关,
小腹三阴谋,
酸痛阿是穴,
急救刺水沟。
三阴交定位
在小腿内侧,当足内踝尖上3寸,胫骨内侧缘后方。
三阴交穴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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