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杨利伟
赵本山
李宇春
我的姓名我做主
中国有句俗话叫“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为了能够给孩子取个有意义的名字,很多家长可谓煞费苦心。一位家长为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分别取名为:“钟共”、“钟央”,两孩子名字连起来读,与我国党中央的发音完全一致。一位周先生将自己女儿取名叫周蒽莱,与前国家领导人***的名字谐音。赵先生,是电脑程序员,给孩子取名叫“”,一能说明自己是搞电脑的;二这名字少见,能显示“个性”;三是取“赵康”的谐音,表示安康的意思。李先生是教师,夫人姓丁,也是老师,两人生了个儿子,丁老师想让儿子跟自己姓,但老公不同意。僵持不下,两人最后决定,因为自己都是老师,儿子干脆姓园丁,又因为孩子是孙子辈的第四个男孩子,于是起名叫“园丁四郎”。
情境一: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
①你的姓名是什么?它有什么寓意吗?
②你除了使用过这个姓名之外,有没有使用过其他名字?
③什么是姓名权?
知识海洋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2、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情境二: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数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可最近他却不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
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负义。
①同学的嘲笑行为对吗?为什么?
②你认为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他爸爸有权阻止吗?说说理由。
知识海洋
民法通则第99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情境三:在寿生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改名为秦哲凯。16岁那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物理专业。大四时,他申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继续深造。可他的同学马雷得知秦已被该大学录取后,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秦的邀请信,同时以秦哲凯为名拒绝接受邀请,并推荐了他自己。
①马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②在你的身边还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③假如你是秦哲凯,你将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知识海洋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
1、盗用
2、假冒
3、干涉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被侵害后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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