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收银员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
000—A—014
页码
1—1
1、严格执行《卖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卖场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2、班前须按时领取钱箱,摆放好收银工具(收银台禁止存放私人物品),并准备好充足的零钱,确保自己的收银章和私章不被盗用。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时间不得串岗、离岗、拨打私人电话、会客长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确需离岗须填写离岗登记,离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当班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旷工。
4、对待顾客要热情礼貌,不能因对帐、扎帐而待慢顾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营业款,也不能拒绝办理顾客退款。
5、收款时必须做到唱收唱付,并认真验明钞票的真伪。如发现假钞,要立即向顾客说明退换,出现纠纷要及时与卖场管理员联系,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因收取假钞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6、为顾客提供快速、优质的收款服务,并且耐心回答顾客咨询。
7、不准携带大额私款上岗,不准挪用***。若出现短款,须立即下岗,并在3日内补齐。
8、每次收银找零时,必须将销售小票、电脑发票及找零一起交给顾客,不得私留上述票据(包括兑奖凭证)。
9、缴款时须认真填写《缴款凭证》,做到准确、规范。
10、临下班时必须坚守岗位,收完最后一笔款,不得拒收顾客款项。
11、当日营业款必须当日对清、缴清,准时将钱箱交到收银室,做到帐款相符、帐表相符。对帐时不准代签字。
12、按规范要求操作和维护电脑,营业期间系统不得进入培训状态,要正确开、关POS机,做好机器日常的清洁及维护,确保机器正常运行。
13、严守公司财务秘密,不准向外泄露商业秘密。
1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责任人处以5-10元罚款,其中对违反第4、7、8、10、11、13条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文件名
收银员交接班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
000—A—015
页码
1—1
1、收银员交接班系指每日每班与总收银室的销售款的交接。
2、收银交接班的时间:每天交接一次,时间为下午1点15分至1点30分。
3、交接班准备工作
接班收银员在上班之前须换好工装,再到收银室领取钱箱,换好充足零钱。
打扫好卫生,摆放好收银工具。
打开POS机,检查POS机是否有异常现象,检查卡台刷卡器是否正常工作。
4、交班要求
营业终了,关好POS机电源,检查收银工具是否齐全,将收银箱整齐地放入总收银室内。
交款:交班收银员将填好的《交款凭证》附在《内部营业对账单》上,连同当日营业款(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总收银室。
5、责任追究
收银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现钱款数量少于账面数量,交班人应认真查明原因,如确系丢失,由交班人承担全部责任(包赔损失)。
文件名
收银员备用金及零钞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
000—A—016
页码
1—1
收银员缴款规定
(前一日中班和次日早班)结束后,收银员必须将全部营业款缴清。
(100元)营业款,只留下500元零钞备用金和当日的销售尾款。
淡旺季备用金规定
(9月中旬~次年2月)时,收银员每人增加300元收银备用金。到淡季时,收银员的备用金将恢复到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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