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企业在考核期内,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大于或等于期初所有者权益。
为了逐步完善本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规范管理,使企业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
2、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尽快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国资部门及玉环经济开发区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3、加强基础建设,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制约机制相结合,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发挥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结算中心副主任、会计、实物保管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加强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使企业的产权权属更趋于明晰,明确管理目标。
4、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明晰产权,认真履行产权界定和登记制度;深化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改革,建立新型高效的国有资产国家管理体制;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努力完善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
二、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责任
管好国有资产,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明晰产权关系,使国有财产有人管,管得住。对此,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委托营运的原则,去做好这项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营运的最基本单位,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企业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强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产权归属,以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会计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
1、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及时、全面、准确组织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经营和盈亏情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当好“四员”:一、核算员,为经营者服务,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好核算职责;二、监督员,认真落实主管部门有关监管工作的要求,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责;三、服务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落实信贷资金等有关财务政策,当好企业的参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四、信息员,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企业、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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