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竞争法
【学****目标】
了解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及其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掌握垄断的概念及形式,把握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
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节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和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是指市场竞争,即市场中的竞争主体为追求有利的市场条件,实现自身既定的经济目标而不断进行较量的过程。
竞争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竞争关系。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一) 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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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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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竞争法与民商法
(二)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
四、我国竞争法的产生及现状
第二节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指经营者以独占、通过合谋性协议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二、垄断的形式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协议垄断所具备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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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经营者集中
三、中国立法情况
四、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一)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
(二)鼓励公平竞争,依法实施集中,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禁止违法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原则
(四)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原则
(五)鼓励行业自律,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原则
五、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
(一)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
、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适用除外制度,又称例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立法规定某些企业或企业的某些特殊行为、特殊组织不受反垄断法的限制或不适用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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