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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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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行政行为.ppt第四讲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
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法律行为。
三层涵义:
第一,从行政行为与行政主体的关系来说(主体要素),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
第二,从行政行为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来说(职权、职责要素),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三,从行政行为与法律的关系来说(法律要素),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如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才是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法学界不同的观点。(了解)
行为主体说,即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包括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事实行为和非运用行政权所作的私法行为;
行政权说,即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政,包括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和准法律行为,但不包括行政机关非运用行政权所作的私法行为;
公法行为说,即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所作的具有公法意义或效果的行为,此说将行政机关的私法行为排除在行政行为的范畴之外。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主体可能会和公民产生事实上的联系,如:
设置路灯、架设桥梁以及设立公立学校、公共水电设施、医院等;
消防车疾驶导致人被撞;
公布统计数字的行为;
发布气象消息(因预报不准不能赔偿雨淋的后果);
派出所在马路上悬挂“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陌生人上前搭讪”、“姑娘,请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
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饮用水的合格率,公布某些饮用水品牌的不合格率。
上述行政主体所从事的行政活动,并不具有行政法律意义,这样的行为不能称为行政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与意义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从事的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是一种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行政事实行为包括行政主体执行性的行政事实行为、认知表示行为、行政协商行为以及其他建设、维持行为的四种。(了解)
上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耶律奈克(Walter Jellinek)真正提出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他把公行政又分为官方高权行政和单纯高权行政。耶律奈克所说的“单纯高权行政”如建设街道、铺设绿地、交通事故的排除等即现在的行政事实行为。此“单纯”的意思,便是“不像行政决定会产生法律效果也”(了解)
虽然行政事实行为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但它并非毫无意义,它会造成一定的事实效果,具有法律意义,有些情况下也会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实质影响。
例如,质检行政机关向社会警告某品牌的白酒含有超标的工业酒精,此行政事实行为对该品牌白酒的生产者和销售商来说在结果上无异于干涉行政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实际权益。公共警告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广大公众,具有强烈及明显的公益取向,但是虽然是出于善意,而且在法律上也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直接处分,然而它的事实效果却可能对相对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在事实效果上甚至与干涉行政行为无异。
又如,某行政机关向公众发出警告,某地区蔬菜残留大量致癌农药,获悉这则警告的公众一般会接受建议,拒绝购买该地区的蔬菜,而这就当然会导致该地区蔬菜滞销,菜农利益受损。
因此,这类公共警告行政事实行为应该要有一定合法性要求。作出违法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责任,因违法行政事实行为受到损害的相对人除享有赔偿请求权外,还应该享有排除请求权和作为请求权。
行政法律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是如何划分的?
这是借用民法学原理所作的区分。德国民法学者曾指出:“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大陆法系学者通常都熟悉的法律行为,……另一是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核心区别在于后者不依赖于行为人的意图而产生其法律后果;而前者的法律后果之所以产生恰恰是因为行为人表示了此种意图,即法律使其成为实现行为人意图的工具”(转引自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5、78页)。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这样一种法律对某种行政活动的调整方式:当行政主体作出的某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构成要件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定的行政法律效果,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即该行为要不要产生法律效果以及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不为行政主体的主观意图左右。
例如,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导致相对人身体受损的刑讯逼供,就是行政事实行为。该行为所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就不由行政主体的意志决定。
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这样一种法律对行为事实的调整方式:当行政主体作出的某一意思表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的效力要件时,根据法律规定,行为将产生以行政主体主观意图为转移的法律效果;当行政主体作出的某一意思表示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规定时,则根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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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