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第二届教代会换届选举方案
我校第一届教代会已任届期满,根据《工会法》、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徐州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应予以换届。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十二月份进行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使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
校教代会换届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党委书记苏开育同志和校长吕建春同志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成员如下:
组长:苏开育吕建春
副组长:张小元李普春 钱群幸 杜培恩 陈建辉
成 员:武成 高立春 潘旭东 杨海玲 王开文 卓鹏
二、代表条件及代表比例
我校职工人数为243人,根据《徐州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55名。
1、代表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原则上能任满一届(三至五年)。
(2)认真学****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模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教育教学知识和必要的管理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正确反映本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
(4)应具备大局意识,有较强的参政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能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同时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5)能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督促有关提案的落实,协助党政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关心国家大事,在教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7)教职工代表退休时,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各类代表比例:
(1)一线教师(教师身份,主要从事教学工作)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2)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含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
(3)青年教师、女教工和各类先进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4)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团委和有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应将其名额分配到有关选区。
3、本次选举出的教代会代表也作为工代会代表。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
全校共划分为7个选举单位,以专业系和职能部门为基本选举单位。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选举时名额分到选区(不占名额)。
经充分酝酿,并报学校党委审批,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选举单位
人数
代表名额
召集人
校长室、党政办公室、工会、团委
16+吕建春+张小元
3+2
刘捷
教务处+招生办
24+李普春
5+1
尹加平、蒋汉生
学工处+保卫处
13+杜培恩
3+1
闫军
财务处+后勤处+宿管中心+基建办
24
5
薛宜杰、赵传晶
汽车系
62
14
曹元峰
机电系
58
13
王勇
信息技术系
33
8
陈伟
合 计
243
51+5
注:经学校批准专门从事招生的老同志回原所属部门参加选举。
四、选举有关注意事项
1、各专业系、处室(选举单位)负责人为换届选举的召集人,主持本选举单位选举工作,须三人负责监票、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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