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使差旅费报销有章可依,有规可行,结合我校实际,本着节约不浪费,为民办实事的原则,凡学校指定派出教师出公差、办事、学****培训、开会、考察、参赛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差旅费报销。具体原则如下:
1、报销程序,先由报销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校长审核后,再由校长签"同意报销",方可到出纳处领钱。
2、出差地及附近有房子的不报住宿费,无房子的按每人每晚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报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则不报住宿费。
3、交通费按物价局核定的公交车船费标准实消实报,但市内交通费不报,其它的打的摩托车费等不报。
4、伙食补助费,开了公餐则不予报销,如没有开公餐,可按每天15元的标准报销。
5、出外开会办事,必须把事情办好,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返校后传达好会议精神,方可报销差旅费。
6、出外考察学****应认真学****并向学校作好汇报,传达精神,该上示范课的要上示范课,如学****不认真或受到批评者,则不予报销。
7、出外培训,则培训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且必须培训完才能报销差旅费。
8、出外参赛和带队参赛的教师可以报销差旅费。
9、办事如须打的或包车,则事先应请示校长同意,方可报打的包车费,否则不予报销。
10、外出一次办多事,只报一次差旅费,顺便办事不报差旅费。
报销差旅费须遵循以上原则,如有例外,须经行政会议讨论后,方可特事特办,予以报销。
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报销。
3.赴省学****培训与会报校长审批;赴市或下乡工作与会由处室主任审批,处室主任向办公室主任通报。
4. 县内与会均报办公室登记备查。
5.出差因工作需要租车,必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然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合法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 县内一切学****与会等工作不报销差旅费。
3.下乡镇中小学工作只报销车费。
4. 赴市办事报销往返车费,每天报销生活补助及公交车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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