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政法律文书/法律文书
一、概念狱政文书是指监狱等刑事执行机关在对依法判处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律程序和监管规定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罪犯从入监到释放,以及在服刑过程中减刑、假释;对死缓犯提请执行死刑等都需要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因此,狱政文书是实施法律的具体手段,能够如实地反映改造活动的全过程,反映改造工作的质量,能够保证狱政机关的活动合法有序。掌握其中的每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技巧及规范化的格式,对提高改造工作质量,保证改造工作合法有序地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类公安部于*年6月制定的《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狱政文书格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实践和总结,已逐步完善和规范。狱政文书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
监狱等执行机关内部使用的表格式文件主要有:
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鉴定表,脱逃罪犯捕回报告表申请使用戒具、关押禁闭审请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出监鉴定表等等。向法院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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