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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前期销售案场各项业务管理的监控,有效实施管理处业务巡查制度,提高现场业务管理水平。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案场品质巡查管理小组工作。
(负责人)为品质巡查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品质巡查管理小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业务口主管按月轮流作为值班经理,负责品质巡查管理小组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料汇总和验证考核工作。
、领班、骨干人员组成品质巡查管理小组成员,负责参加巡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协调。
。
。
,以现场管理、业务技能管理为侧重点。
、业务督导检查标准、相关政策法规检查标准为依据。
、案场成立品质巡查管理小组。
。
,以备抽查。
,参加人员由安全、工程维护、客户服务、环境、行政管理组成,并对前次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巡检、验证结果于周五17:00前报品保部。
(周一至周五)由值班经理组织各业务口主管、领班负责统一巡查,并于17:00前将巡检结果整理上报品保部。
,直接深入各业务口现场。
,并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品质巡查记录表》中。
,巡查人员应接受合理的澄清,如有争议由巡查组织者(值班经理)现场判定,仍有争议向品质巡查管理小组组长申诉复议。
,召集巡查小组成员召开总结会,汇总巡查情况,并填写在《品质巡查记录表》中,提交品质巡查管理小组组长确认后,汇总整理并知会各责任人。
。
,将验证情况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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