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硕硕硕硕士士士士学学学学位位位位论论论论文文文文法律商谈理论视野下的法律论证LegalLegalLegalLegalArgumentArgumentArgumentArgumentininininTheTheTheTheFieldFieldFieldFieldofofofofLegalLegalLegalLegalNegotiationsNegotiationsNegotiationsNegotiationsTheoryTheoryTheoryTheory作者姓名:刘勇指导教师:张静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1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法律论证是法律逻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我国的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现在多局限于传统形式逻辑视角之下。毋庸置疑,传统形式逻辑视角是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的基础。但是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虽然很好地解决了法律论证的形式合法性问题,不仅强调前提—法律规则的权威性,还能为结论—司法裁决提供一种强有力的说服力。但是,它只是一种规则主导之下的法律论证,强调结论的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却牺牲了对法律体系之外的正当性的考虑。为了弥补传统法律论证只重形式不重实质的缺陷,笔者引入了法律商谈理论,并在总结法律商谈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法律商谈论证的基本构架,并初步探索了其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之道,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有所助益。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来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法律论证理论研究之传统视角本部分首先简单介绍了传统法律论证研究状况,肯定传统法律论证理论的作用,同时也指出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当下法律论证研究正在从传统形式逻辑视角向非形式逻辑视角转变。第二部分: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的新视角本部分把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的视角引入到法律商谈理论视野下。把法律商谈理论分为理想条件下的法律商谈理论和限定条件下的法律商谈理论,并分别对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然后对法律商谈理论进行综合评价并指出其对法律论证理论研究的意义。第三部分:法律商谈论证的构架本部分结合第二部分的法律商谈理论,在总结借鉴法律商谈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法律商谈论证的基本构架。并分别从内涵、特征、评价标准、规则和程序这几个方面来具体阐释法律商谈论证的构架。第四部分:法律商谈论证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之初探本部分试图将法律商谈论证之方法运用于司法审判之中,探寻法律商谈论证与司法审判的契合之道并试图为司法审判实践探索出一种与司法三段论不同的法律论证模式。2关键词:法律论证;法律商谈理论;',traditionallogicperspectiveisthefoundationoflegalargumentationtheory,,notonlyemphasizedthepremise--theauthorityoftherules,andcanprovidetheultimatepersuasiontoconclusion-,itisakindoflegalargumentationunderthedominantrules,whichemphasizethelegitimacyof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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