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四章债权法总论债权法总论??第一节第一节债的含义及特征债的含义及特征??一、债的含义一、债的含义??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 84 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权利的人是债权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债务人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二、债的特征二、债的特征??( (1 1)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 (2 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3 3)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为客体。)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为客体。??( (4 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其目的。??( (5 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 (6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第二节第二节债的分类债的分类??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二、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二、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四、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四、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五、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五、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六、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六、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第三节第三节债的要素债的要素??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的要件或成分。要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的要件或成分。要素是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否则就不能素是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否则就不能成为债。债作为一种法律关系,自然应包成为债。债作为一种法律关系,自然应包括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括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一、债的主体一、债的主体??债的主体即债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债的主体即债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务人。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负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二、债的内容二、债的内容??债的内容为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 债的内容为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 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它包括债权与债务两个方面。它包括债权与债务两个方面。??1 ??含义:债权为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含义:债权为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具有三项权能。一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具有三项权能。一是给付请求权、二是给付受领权是给付请求权、二是给付受领权、三是保、三是保护请求权护请求权??债权的特性债权的特性??( (1 1)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为请求权。??( (2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3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 4)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5 5)债权无排他性。)债权无排他性。??( (6 6)债权具有相容性。)债权具有相容性。??2 ??含义含义??特征:( 特征:( 1 1)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具有特定性。??( (2 2)债务具有积极性。)债务具有积极性。??( (3 3)债务与责任。)债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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