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
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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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法人和社保经办人员变更,应如何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业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
单位申请(申请中须注明变更事项)。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时,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手续:(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须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新年度缴费基数,新参保职工按参保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应包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职工工资超过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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