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
沈环例字[2017]源WQ第035号
委托方: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性监测(1#炉)
报告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B座
Add.:,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ilding, Quanyun San Road,Hunnan District,Shenyang
电话:024-23932325 024-23935060
Tel:024-23932325 024-23935060
声明
1、报告及骑缝位置未加盖“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2、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及授权签字人签字无效。
3、报告涂改及部分复印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4、委托检测由委托单位送样时,检测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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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
1、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见表1-1。
表1-1 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检出限
主要检测设备
烟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08代)崂应3012(H)型、电子天平AE200、
电热鼓风干燥箱FED115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4mg/m3
烟气分析仪testo-350XL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3mg/m3
烟气分析仪testo-350XL
2、检测项目及频次
检测项目及频次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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